酒后驾车撞死人一审被判一年半 前国脚矫春本"饮"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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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7:27 深圳新闻网-晶报 | |||||||||
晶报讯22日上午,青岛市市南法院对青岛前国脚矫春本酒后驾车撞死环卫女工一案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矫春本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5月11日凌晨5时许,49岁的环卫工人刘火芳与同为环卫工人的丈夫蔡富兵,一起在青岛市高雄路清扫马路时,被一辆旧款黑色凌志300型轿车撞飞,当场死亡。肇事车在撞人后没有停下,蹿上人行道,接连撞烂了一个广告牌,撞扁了一个路灯柱,几乎连根拔起一个公
法院经审理认为,矫春本饮酒后持无效的驾驶证驾驶,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他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以酌定从轻,判处缓刑。故一审判决矫春本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对此判决矫春本没有提起上诉。(小新) 矫春本小资料 矫春本原本是田径运动员出身,早年在中长跑队,矫春本创造了山东省少儿中长跑纪录。1980年,16岁的矫春本被召入山东四队,司职左前卫,不到3年时间他就成为一队队员。此后的很长时间里,矫春本都是山东队的绝对主力。1983年,矫春本入选了国家二队,和王东宁、魏克兴、李华筠等人一起取得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第3名,曾担任国家二队主教练的徐根宝对矫春本很是欣赏,多次称赞过他。1990年,矫春本回到青岛,同汤乐普等人一起开始为海牛征战。1997年从青岛队退役。2002年,担任青岛海利丰队助理教练。2005年,在青岛中能俱乐部担任三队主教练。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