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50万元不仅仅是恩怨 国际申思纠纷探究(图)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5:29 新民晚报
50万元不仅仅是恩怨国际申思纠纷探究(图)
  尽管此前已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罚,但国际俱乐部依旧坚持上诉,要和申思“把官司打到底”。采访后记者得知,原来国际俱乐部有着自己的理由。

  两份合同起波澜

  据了解,当初申思转会国际时,签定了一份协议书,但并没有在中国足协备案。这份合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地下合约”。在这份“地下合约”中,双方约定2003年至2005年的赛季中,如果申思的出场场次在60%以上,其年收入(包括签字费、基本工资、训练津贴、奖金和保底补偿)为250万元人民币。如果不满60%,则将收入中的保底补偿减少40%。按照国际俱乐部的算法,出现这种情况,国际俱乐部只需支付199.8万元。

  除了“地下合约”,双方又根据中
国足
协的限薪要求,另外签订了一份合同,也是俗称的“第一份合约”。在这份合同中,申思的月工资为1万2千元。

  波澜,就出现在这两份合约中。

  5次出场惹争议

  在2004年的比赛中,由于伤病等原因,申思实际参加的比赛仅为5场,而全年的出场总时间也只有137分钟。远远没有达到当初“第二份合约”中规定的要求。

  为此,国际俱乐部支付了申思199.8万元,而并没有支付给申思合同中剩下的50万元。国际俱乐部认为,他们已经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申思应得的工资。

  “申思基本没怎么踢比赛,你看看2004年,他给国际队带来过什么贡献?等于把球队当成‘养老院’了。现在,他就等于踢1分钟球拿1.4万,俱乐部对他已经很不错了,况且他并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出场时间。”

  制度漏洞需弥补

  说来说去,除了双方的恩怨,申思与国际俱乐部之间出现的50万元官司,同时意味着很多东西。

  首先,“地下合约”的存在,明白地显示了中国足坛的一大漏洞。国际俱乐部承认,双方就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签订过两份合同。但同时认为,在2002年3月29日的协议书,并未在中国足协备案,且收入明显违反中国足协关于运动员限薪的规定,应属无效。

  我们可以感受到俱乐部的“难处”,但与此同时,知道是无效的合约,那为什么还会签订呢?如果申思的出场时间达到了规定的次数,到底是应该遵循中国足协规定的“第一份合约”,还是那“应属无效”的“地下合约”呢?

  类似的情况,不仅仅发生在申思和国际俱乐部之间。只能说,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由
中国足球
的特殊环境所造成的。而眼下,这个漏洞正被越捅越大。

  本报记者 晏秋秋 实习生 张一波

  申思在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判罚后,追讨欠薪的决心更大了 图TP

  11年联赛数据一网打尽 改变你看中国足球的方式


爱问(iAsk.com) 共找到相关网页约441,000篇。


 

评论】【体育沙龙】【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