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赔偿和名誉权赔偿--阿兰向安琦提出民事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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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29 沈阳晚报 | |||||||||
8月16日,“安琦事件”的当事人阿兰已经与南京某报社大律师团的三名律师签订了授权委托书,据悉,该律师团受阿兰的委托,将对安琦提起相关民事索赔。 也是在当天,阿兰通过她的律师发表了三点声明:第一,公安机关应尽快对安琦进行刑事调查;第二,针对安琦在某些媒体上对她本人的诬陷,提起精神损失赔偿和名誉权赔偿;第三,个别媒体以“卖淫女”来称呼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本人只是一个陪酒小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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