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辽足拖欠国家奥体中心场地租金案 在北京开庭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34 中国新闻网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诉辽足拖欠场地租赁金和违约金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大屯法庭正式开庭审理。辽足俱乐部没有官员前来,仅有代理律师一人出庭,但是他们态度强硬,其代理律师张民表示:“当初辽足不想离开奥体,但是面对辽宁省政府和辽宁省体育局的指示,实在是迫不得已而离去。”

  上午9点,随着辽足和奥体代理律师先后来到法庭,审判长一声宣布“国家奥林匹克
体育中心诉讼辽宁足球俱乐部拖欠场地租赁金和违约金一案,审理正式开始”,双方律师分别提出了自己所持的诉讼要求和证据。

  作为被告,辽足代理律师张民拿出了3份文件,分别是辽宁省体育局按照辽宁省政府的指示,要求辽足迅速回归辽宁本土的文件和辽宁省足协致电北京市足协,希望辽足离开奥体后,后者帮助做好善后工作的文件,以及辽足在走之前,提前发给奥体的离开声明文件,以这3份文件作为证据,证明辽足当时离开奥体是身不由己,并指出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一方遇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时,有权终止合同。

  面对辽足抛出的3份证据,奥体中心显然是有备而来,两名代理律师在提出辽足将赔偿拖欠的场租和违约金累计257万元和由辽足承担本次诉讼的所有费用之后,迅速拿出了精心准备的25份证据,重点包括,辽足在2002年初落户奥体,是中国足协经过考察后所同意的,以及为了达到联赛比赛要求,奥体重新修理场地草坪、照明等设施所花费用的账单,指出辽足单方面撕毁合同,给奥体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谈起辽足离开奥体的原因,张民表示:“当初,辽足自己并不想离开奥体,离开北京这块大市场,但是面对政府的行政性干预和指令性调整,辽足只能无条件被迫离开。然而,回到辽宁之后,辽足失去了许多赞助,成为了联赛中最穷的俱乐部,这是辽足自身非常不愿意看到的。”

  对于奥体提出的辽足撤离的具体事件和拖欠场地租赁金和违约金,张民并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说:“作为辽足的代理律师,凭借我现在所了解到的,对这些事情并不清楚。由于当时办理这些事情的人员,都已经离开辽足了,因此辽足现在自己也说不清其中的具体事宜。”

  经过双方三轮激烈的争论,开庭两个半小时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并且指出:“在未来7天内,双方可以向法庭提供新证据。”但是张民马上对这一决议进行了反对,表示:“按照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出的8月2日之前,必须上交所有证据的决议,在接下来的时间内,被告和原告都不应该再提交证据了。”由此明显感觉,辽足并不希望这个案件拖下去,因为时间越长,对他们越不利。

  不过,在审判长解释之后,张民只能收回自己的反对意见。当奥体代理律师最后表示同意和解时,张民淡淡地说了一句:“是否同意和解,我还要向辽足领导汇报,看看他们的意见,我现在没有决定权。”

  (来源:竞报 作者: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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