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俱乐部受到警告 江津祁宏逃过足协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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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07:44 齐鲁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上海国际俱乐部在中超第四轮中的表现开出了罚单,国际俱乐部受到警告,攻击主裁的球员陆炜被停赛8场。 在2004年5月30日进行的中国足球协会中超联赛第四轮第022场上海国际队对上海申花队的比赛进行至89分钟时,上海国际队7号运动员吴承瑛在与上海申花队10号运动员张玉宁争抢球时,在禁区内将张玉宁拉倒,被裁判员判罚点球。此时上海国际队部分运动员对裁判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规定,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上海中远三林足球俱乐部国际队和运动员陆炜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上海中远三林足球俱乐部国际队提出警告; 二、给予运动员陆炜停赛8场(中超联赛第五、六、七、八轮,中超杯第二回合两场比赛,若中超杯第二回合出线,则停止中超杯第三回合两场比赛,否则停止中超联赛第九、十轮)、罚款40000元的处罚。 (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