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15球员参与群殴遭重罚 最重停赛12场最轻3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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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07:4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香港足球总会昨日对参与打架的广东南城地产队和香港流浪队球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共有15名球员受到停赛处罚,最重的被停赛12场,最轻的也有3场。 据悉,两队受罚队员有48小时的上诉期,如果他们中的中国香港队队员上诉,就还
鉴于这是香港甲组联赛30年来所发生的最严重的打斗事件,香港足球总会开出了长长的罚单。流浪队的陈伟豪被停赛12场,李思明和李英伟各8场,史提芬6场,陈耀麟5场,文彼德3场。 南城地产队的李响停赛10场,王略、张平、刘博、赵乐4人各4场;金星、张毅、关智超3人各6场,李一松3场。两支球队所在俱乐部都受到严重警告,并且都被罚款2万港币。南城地产队对流浪队的比赛被判为双方都输,比分都是0∶3。 在被停赛的15名球员中,陈伟豪、陈耀麟和文彼德3人都是中国香港队队员,他们能否参加31日的世界杯外围赛,是香港球迷普遍关心的问题。根据纪律委员会的判决,受罚10场以下的队员都可以花钱赎买自己的“刑期”,价格是每场5千港币。不过最先打人、受罚最重的陈伟豪必须“服实刑”。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