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博士:判决合情合理 关键被告是球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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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1:39 《足球》报 | |||||||||
陈世荣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北京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 263万是不是过高?70万的精神赔偿金是否公正?“曲张案”一审判决中的这两个结果引起了一些争议。但我认为,不管是于法还是于理,这个判决结果基本是公正的。 在一个运动员运动生涯如日中天的时候,经受这种打击,首先是他不能再踢球了,
如果被告是一个普通职员、而不是球星张玉宁,那可能不会有70万这个数额,那么这又如何体现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其实,平等是体现在受侵害的索赔权和损害责任的承担方面,而不是体现在赔偿金额上。简单说就是,任何人受到不法侵害都有权索取赔偿,任何人对他人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都要承担责任,这些方面是平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