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松青北京报道限制国脚转会、减少外援名额和扩大自由转会名额,这是中国足协日前公布的2004年中超联赛转会摘牌新规定的主要变化,中国足协联赛部副主任、主持转会注册等工作的马成全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解释了这份新规定,并认为这些新举措都是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
根据中国足协的规定,一个俱乐部最多只能拥有四名国脚。马成全解释说,这条规定
主要是想避免出现超级俱乐部的现象,使各俱乐部之间的实力更接近,比赛更精彩激烈。马成全认为,这条规定也不会影响到国脚的转会,因为从去年的经验来看,实际上转会榜的国脚并不多,只是界定国脚身份是以中国足协公布的最新国家队名单为准,这可能会给初次入选国家队的球员和俱乐部造成一些影响。
对于增加自由转会名额的规定,马成全说,这主要是和国际接轨,其实每年都在调整转会政策,“如果一下子就放开,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所以要一步步做,2005年的自由转会可能就会增加到4个,甚至完全放开。”
在2004年转会摘牌政策公布的同时,中国足协还对新赛季的外援工作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新赛季每支球队只能引进三名外援,但只有两人可以同时上场,即“注三上二”,而今年的政策是“注四上三”,而且中国足协将各俱乐部可更换外援的数目也从三人次减少为两人次。除了仍不能引进门将外,不对外援的位置进行限制。外援转会的截止日期仍是按照国际足联规定的7月22日为最后时限。马成全解释说,这样做一是为俱乐部节省引援费用,二是让中国球员有更多的上场机会。
在这份新的规定中,另一个新变化就是取消了年中的二次转会,这也意味着在2004年1月20日进行的转会摘牌中不能被俱乐部摘取的球员将面临失业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