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联赛计划出台新规:欠饷四月球员可自由离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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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2:39 京华时报 | ||||
作者:来源: 本报讯(记者朱煜明)近一段时间,辽宁俱乐部和哈尔滨兰格都因为拖欠工资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中国足协也对此问题提高了关注。中国足协将在这方面加强管理,并计划采取“拖欠四个月工资球员可以马上获得自由身”的严厉措施,并计划于明年中超执行。 辽足俱乐部拖欠工资的问题对足协来说已经是老生常谈,足协本来以为这只是单一俱乐部发生的问题。但随着原川足五将因为拖欠工资问题将冠城俱乐部告上法庭,因为工资纠纷,哈尔滨兰格队就原主教练刘志才拿走该队参赛证已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事发后中国足协也很尴尬,接到当事人及俱乐部材料后,碍于职权所限足协也无力解决问题。 意识到问题的危害后,联赛部主任郎效农不想将这一危害延续到中超。为此,郎效农计划在中超俱乐部管理规定中增加这方面的管理规定,“如果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三个月,中国足协将给予俱乐部口头警告;如果继续拖欠达四个月,那么当事球员将得到自由身可以自由转会其他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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