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
2016年5月1日(星期日)
二、比赛地点
海沧区兴港路与角嵩路交叉口及赛道
三、比赛项目
1。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2。迷你健康跑(约5公里)
四、发令时间:
2016年5月1日7:30发令
五、比赛路线
1、半程马拉松
兴港路与角嵩路交叉口前(起点)→建港路→海沧大道→拥军路口折返→海沧大道→沧林东路→滨湖路→海沧大道→建港路→兴港路(终点)
2、迷你跑
兴港路与角嵩路交叉口前(起点)→建港路与海沧大道交叉口折返→建港路→兴港路(终点)
六、竞赛办法
(一)规则规程: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次半程马拉松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采用分项目检录,同时发令。
检录时间:5月1日6:20 — 7:20
(三)起跑顺序:
起跑顺序按特邀选手、半程马拉松个人报名选手、半程马拉松团体报名选手、迷你健康跑个人报名选手、迷你健康跑团体报名选手的先后顺序和规定距离排列。
(四)关门时间:(以发令枪声时间计时)
比赛项目 |
迷你跑 |
半程马拉松 |
关门时间 |
1小时(08:30) |
3小时(10:30) |
注:如发生特殊情况时,组委会可决定提前关门。
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半程马拉松的选手,完成比赛后请登陆女子马拉松官网,进行成绩查询并自行打印成绩证书。
(五)计时办法:
半程马拉松比赛采用传感器计时,参赛者必须佩带计时传感器,在起终点及重要路段设有计时感应地毯,参赛者行进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的计时感应地毯,如选手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选手的比赛成绩。组委会提供一次性计时传感器。
(六)物品寄存和领取:
参加半程马拉松项目的选手须按照规定在指定区域寄存个人衣物,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掌上电脑、信用卡等),选手可在比赛当日11:30前凭自己的号码布到指定存衣处领取。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第二天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3日之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七)组委会邀请的外籍优秀运动员,按中国田径协会《关于邀请外籍优秀运动员参加中国境内马拉松赛事的管理规定》执行。
(八)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专业运动员须持注册证参加比赛。
(九)组委会将对起点、各分段计时点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其他人代跑;
2、运动员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芯片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的;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6、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8、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9、没有按规定携带自己的两块号码布通过终点;
10、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的;
11、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或转让号码布的;
12、携带非组委会发放芯片通过终点的;
13、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的;
14、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比赛,聚众闹事;
15、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6、其他违反规则行为规定。
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健康要求
马拉松比赛是一项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经常性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组委会要求参赛者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购买人身伤害等保险。
七、奖励办法
(一)半程马拉松
1、名次奖:
女前二十名,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七至十名 |
十一至二十名 |
半程 |
10000 |
8000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500 |
200 |
上述奖金按照中国税法,征收20%个人所得税。
2、半程马拉松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座、奖牌一枚、领奖服装一套。成绩证书在网上打印。迷你跑前八名将颁发证书一份。
3、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半程者发给纪念牌和毛巾,成绩证书在网上打印。
(二)凡参加半程马拉松、迷你跑比赛者均发物资包
半程马拉松:(含食品、参赛服、盛衣包、号码布及《参赛指南》)
迷你跑:(含参赛服、盛衣包、号码布及《参赛指南》)。
(选手需现场按自身尺码领取参赛T恤。由于参赛T恤制作工期较长,各尺码T恤按比例提前订制,组委会尽可能满足选手的尺码需求并建议选手尽早领取,领取后不再进行调换)。
请于赛前持有效证件及缴费凭证于201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至在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详细信息请关注海峡两岸女子半程马拉松网站或致电0592- 5372066或 0592-5372100咨询)。领取地点:厦门市体育路95号文化艺术中心十字街203
八、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沿马拉松路线每5公里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者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二)沿着参赛运动员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在每100米处设置一名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有问题可以向他们请求帮助。
九、保险
本次比赛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人身保险说明书》请在赛前登录海峡两岸女子半程马拉松网站或在指定报名点查阅。
十、号码布
(一)号码布颜色及号段
1、半程马拉松:白底红字 10001-12000
2、迷你健康跑:白底深蓝字 20001-26000
(二)号码布佩戴要求
1、半程马拉松运动员,每人3块号码布,比赛服胸前、背后及盛衣包上各一块。
2、 迷你跑运动员,每人1块号码布,佩带在比赛服胸前。
3、号码布是运动员的身份凭证,运动员必须佩戴各自号码布进入与比赛项目相应的出发区进行检录,在比赛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佩带号码布,少1块号码布即取消比赛资格。
4、号码布不得转让,如因号码布转让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原号码布持有者负全部责任。
凡是在号码布上私自张贴、添加其他任何标志、文字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赛前,请将紧急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在号码布上。
十一、救助车(收容车)
半程马拉松比赛时有救助车跟随,参赛者如因体力不佳、身体不适或在关门时间内跑不到终点等情况,为保证参赛者的安全,应及时退出比赛或在赛道边等候救助。若不听裁判劝阻仍坚持比赛者,发生一切事故责任自负。运动员上车后请配合裁判员做好记录工作。
十二、移动厕所
组委会在起、终点,迷你健康跑终点及赛道附近设有移动厕所为选手提供服务。请参阅起、终点和迷你跑终点平面图。
十三、颁奖事项
(一)颁奖时间:2016年5月1日
(二)颁奖地点:赛事主会场 (三)马拉松赛半程前三名的运动员,赛后及时到颁奖组等候颁奖。
(四)比赛结束,所有获奖运动员领取存衣包后,请到赛后控制中心等候办理领奖手续,运动员需凭号码布及有效证件办理,其他人不得代为办理。按规定需在成绩公示当天由财务部门依据相关信息发放奖金。
十四、关于抗议与申诉
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相关条款执行。
十五、温馨提示
(一)健康要求参见竞赛办法第(十)项。
(二)参加半程马拉松赛的选手,请留意途中计时芯片感应带,通过各计时芯片感应带时不要刻意并排通过,以免影响比赛成绩。
(三)领取芯片后,请及时到芯片信息核查处核查运动员信息,如芯片信息有误,将于4月30日17:00以前向竞赛部提出申请,由竞赛部出具证明后,到芯片计时工作组进行更改。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错误的,修改信息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比赛当天,请务必带齐下列物品:比赛号码布、计时芯片和盛衣包
大会在主会场设有补给站为半程马拉松运动员提供食品补给,请沿途需要补充体力的运动员自备食品。
(五)在比赛出发时,请运动员不要使用相机、录像机、手机等摄像器材做行进间拍照,以免摔倒发生踩踏。
(六)起终点门内置精密仪器,为防止发生危险,严禁单位和个人携带标语横幅通过,否则发生事故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他有关事宜请登录赛事官方网站查看。
十六、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372066或0592-5372100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文化艺术中心十字街203
邮政编码:363100
(以上电话请在国家法定工作日拨打)
十七、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海峡两岸女子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
2016海峡两岸(厦门海沧)女子半程马拉松赛组委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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