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马拉松组委会告全体参赛选手书

2015年09月11日18:05    新浪跑步 收藏本文
北马开赛在即,组委会发公告。北马开赛在即,组委会发公告。

  今日北京马拉松组委会在其官网就有关侵权行为作出了告选手书和声明,内容如下:

  告参赛选手书

  各位参赛选手:

  近期,北京马拉松组委会(以下称“组委会”)发现,个别企业未经赛事组委会许可,通过其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公开招募 “XXX北马跑团”并自行设立完赛时间限制及奖励规则,要求跑团选手必须身穿XXX的T恤进行参赛等行为。此举严重扰乱了北京马拉松赛事秩序,增加选手安全隐患,同时在未获得组委会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北京马拉松”知识产权进行品牌商业推广,严重侵犯了北京马拉松赛事的相关权利!

  组委会在此郑重声明,“北京马拉松”(以下称“赛事”)的名称、标志专有权、特许使用权和经营权,赛事的举办权和经营权(含冠名权、广告发布权、广播电视转播权、比赛表演活动的名称、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的特许使用权和经营权)等相关权利,由组委会依法享有并管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赛事组委会要求非经组委会授权许可企业停止相关侵权行为,不得要求相关选手穿着印有非赞助企业名称及标识的运动服装或携带、使用其他非经组委会授权许可的宣传品参加比赛,以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宣传,并保留对其进一步诉诸法律的权利!

  为此,特告知本次参赛选手:

  在参赛期间,请各位选手积极遵守赛事规范,维护北京马拉松赛事赞助商的权益。为确保赛事起点安检、检录工作及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参赛选手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参赛物品,杜绝参与任何非组委会授权的组织及企业自行设计的任何侵权活动!

  组委会声明

  “北京马拉松”(以下称“赛事”)的名称、标志专有权、特许使用权和经营权,赛事的举办权和经营权(含冠名权、广告发布权、广播电视转播权、比赛表演活动的名称、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的特许使用权和经营权)等相关权利,由北京马拉松组委会(以下称“组委会”)依法享有并管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为保障组委会的合法权益,组委会发表如下声明:

  一、未经组委会授权许可,使用赛事名称、标识(LOGO)等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商业宣传和活动,属于侵权行为。

  二、赛事运动服装、号码布的相关权益已依法授权许可给赞助商。选手须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参赛物品参加比赛。

  三、赛事相关广告发布权已依法授权许可给赛事赞助商,非经授权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围绕赛事发布与赛事相关的广告、举办商业宣传和销售活动,属于侵权行为。

文章关键词:北京马拉松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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