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如果林丹遭遇陈宏 公平还是利益共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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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5:00 厦门晚报 | |||||||||
在这里先作一个假设,如果八一队的林丹与我省名将陈宏在全运会羽毛球决赛中相遇,这会不会是一场观众期望中的精彩对决?看了昨天的柔道比赛,相信没有人敢作出肯定的回答。 昨天全国的电视观众都看到了柔道比赛最为“精彩”的一幕,在女子柔道78公斤以上级别的比赛中,解放军选手闫思睿离奇击败辽宁名将孙福明获得冠军。这两位选手本来势
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源于全运会的计分制度。尽管闫思睿在本次全运会上代表解放军队,但是她是一名来自辽宁的选手,由于全运会双计分的制度,孙福明让金的结果是:解放军队与辽宁队同时各获一枚金牌,皆大欢喜。正是这种瓜分金牌、利益共享所驱动,使一场本来应该让人期待的精彩决赛变成了让人哭笑不得的“让赛”闹剧。但他们忽视了关键的两点,一是这样做有悖于体育的精神,一是对现场的观众不公平。由于影响太大,晚上国家体育总局的官员对此提出了公开批评,并表示以后将重新研究这种双计分制度。 所以,如果林丹和陈宏在羽毛球男单决赛中相遇,由于代表八一队的林丹是福建籍的运动员,这场观众期望的男单对决,是选择公平,还是让两家皆大欢喜,各分一金,变得耐人寻味。希望柔道比赛的一幕不要在全运赛场上重演。 (易云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