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志刚:足协签长约短约都赔本

2012年12月04日09:06  东方体育日报 微博

  记者、作家

  贾志刚

  除了与卡马乔签了一个弱智的执教合约之外,中国足协还跟荷兰人里克林克签了一份长达五年的中国国奥队执教合同。五年哪,韦迪和于洪臣能不能干五年还不知道呢,这不是给后人留下地雷吗?这让人想起《让子弹飞》里鹅城县长把税收到了2012年一样,绝对的匪夷所思。

  据说,接受了这两个弱智合同的教训,中国足协领导决定今后再也不签长约了。

  从商业的角度说,长约和短约其实没有优劣之分。举个例子,当年弗格森签C罗,就是长约。设想一下如果签的是短约,曼联[微博]就不能从皇马[微博]拿到天价的转会费了。

  看准的事情,签长约。譬如你看好一个教练,却跟他签了短约,于是合同到期之后,第一是价格会提升,第二是他可能被别人挖走。所以,长约通常价格低。

  看不准的事情,签短约。这样的话,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所以,长约也好,短约也好,关键是你懂不懂行。

  以卡马乔的例子来说,中国足协的领导们根本就不懂行,从这一点来说,不应该签长约。另一个角度,签长约是为了省钱。如果你给他长约,那么价格就不要高。如果你给他高价,又何必担心他会走?以卡马乔这样的年薪,担心他中途走吗?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个长约都是弱智的。

  对于不懂还要装懂的中国足协领导来说,签长约失败了,签短约就会成功吗?假设随后签的教练是短约,可是这个教练却是很高水平,结果因为水平高,很快被别的队挖走,这不又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吗?频繁换教练,对于任何球队都不是一件好事。

  那么,到底该签长约还是签短约呢?这要看具体情况。

  对于欧美强队来说,最好的是签短约,因为球员基本素质都很高,不需要长期集训,临时捏合就行了。因此,这样的球队可以针对一个重大赛事进行签约,赛事结束则教练组解散。

  而对于中国足球来说,如果中国足协期望这个外籍教练能够对中国足球进行改造,那当然是签长约。

  问题是,签长约就要按签长约的规矩来。首先,价格不能高,量多价低这是规矩。其次,要有条件和阶段性目标,达不到就走人。不要担心哪个特牛的教练不肯来,钱放在那里,谁不想挣?当初以卡马乔的水平,给他一半的工资,告诉他“你不签我们找别人”,你看他是不是屁颠屁颠跑来签约?

  所以,对于中国足协来说,一来不懂足球,二来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三来不懂商业规矩,四来不懂还要装懂,长约短约对他们来说都是赔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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