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春哥
荷兰,又一次站在了悬崖的边上,又一次用悲情来装扮自己。球迷们的悲情又一次弥漫开来。
七十年代的克鲁伊夫和内斯肯斯,八十年代的“三剑客“范巴斯滕、古力特,之后的博格坎普和范尼、罗本、斯内德、范佩西、亨特拉尔……橙色军团从来就不缺足坛天才,但球队总是逃脱不了“千年老二”的悲情命运。也许,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悲情情结”,就像男人喜欢林黛玉式的女孩,女孩迷恋忧郁的巴乔一样。于是,在一次次爱与惋惜酿造的悲情里,我们爱上这支球队。
荷兰是一个围海造陆的“低地之国”,由于土地缺乏,他们寸土寸争,于是民族性格表现在足球场上就演变成了争夺每一块草皮的全攻全守打法。但也正是这种“寸土寸争”,造就了荷兰人将精力放在了“争”字上,于是,“内讧”成了荷兰队的一种常态。
这也不得不让我们联系到荷兰国内的“超自由”的法律。荷兰在对待毒品、性交易和堕胎的法律是在世界范围内最为自由化的。这种“自由”的民族性格也造就了荷兰队队员的“自由”,他们有才华,有能力,但就是没有纪律,没有团结。于是我们看到了,每次大赛前,他们总是将才华与精力消耗在内讧里。他们宁愿失败回家,也不愿意“团结”起来。赛前,我们总是给予他们最多的希望,“再相信你一次。”然后,要么提前回家,要么倒在决赛里。
这一次,他们又用悲情来“玩弄”他的拥趸们。所以,不要再相信荷兰人的悲情。荷兰,也请别再用你的悲情赚取球迷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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