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谢亚龙当庭翻供,次日,南勇在庭审上没有成为“谢亚龙第二”,但发言更耐人寻味。“我感到很委屈,有人作了伪证,但我不想追究了。”南勇没有直接质疑司法审判的公正性,但这番话与谢亚龙翻供形成的疑问是一样的——如同审判谢亚龙一样,法律能否给南勇公正的审判?
从扫赌打黑层面深入到体制内的反腐,这场司法风暴对中国足坛的“大扫除”令世人心中大快。但随着审判的开始,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谢亚龙的当庭翻供和南勇的委婉“抗争”,司法审判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成了这场扫赌风暴末期外界关注的焦点。是的,与谢亚龙和南勇个人的犯罪比起来,法律的公正性与我们普通百姓的“距离”更近。
因而,对谢亚龙翻供以及声称受到刑讯逼供,法律要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回应。对南勇“检举”有人作了伪证,法律同样要做出回应。南勇说对于作了伪证的人,只感到委屈,不打算追究。法律决不能不追究,提供伪证同样涉嫌犯罪。如果伪证被当做司法证据,同样损害司法的公正。再有,假设在南勇案子上,有人作了伪证,他们为什么作伪证,是在什么情况下作的伪证,是主动作的伪证还是其他原因,这些被南勇称为朋友的人,为什么要通过伪证陷害南勇?这些疑问,同样需要法律做出回应。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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