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华商报:金牌奖金争议是没有规矩惹的祸

  公民银行账户里的钱属个人支配,也属隐私,其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凭此,汪成荣有足够的理由拒绝向青海体工大队说明账户里的钱和去向。青海体工大队以奥运金牌有你的一半,也有别人的功劳为由,要求分配汪成荣账户里的奥运奖金,也不是没道理。中残联按时把奖金支付给功臣,至于如何分配,跟他们无关,因而,在汪成荣与体工大队发生冲突时,中残联作为局外人选择沉默,无可厚非。当下的语境中,当冲突的各方都觉得自己有理,尤其都认为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时,我们往往拿体制不健全说事。的确,中国体育的体制是有病,但这件事跟有病的体制一点关系都没有。

  汪成荣个人与组织的对抗,是一场利益的冲突。汪本人和体工大队都在主张权利,听上去各有各的道理。问题在于,事先个人与组织就应该约定利益分配,这叫做事前先立规矩,这是做事的常识,跟体制有什么关系呀?为什么要事先立规矩呢?因为规矩就是约定各方权益的,如果说最初,残奥会的奖金跟青海体工大队一点关系没有,体工大队肯定不会痛快放人;如果说最初,体工大队约定的奖金分配属于汪成荣个人的比例偏低,汪成荣可以拒绝领命残奥会的任务;如果说最初,汪成荣跟组织商定好规矩,哪会有现在的口水战。

  有规矩才有方圆,没规矩,方寸大乱。竞技场上离不开规矩,竞技场外的奖金分配一样需要规矩。既然这场冲突的本质是事先没有立规矩,那么最应该问责的是青海体工大队的管理层,事先没有跟汪成荣谈好价钱,事后又拿着作废的文件,无凭无据地跟人家谈规矩,追着人家屁股要钱,还拿单位行政处罚威胁人家。一个竞技管理部门竟然是这种领导水平,我们只能深表遗憾!梁军

分享到:

相关专题:残奥金牌教练拒交百万奖金专题 

更多关于 残奥 金牌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