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把中国队带进世界杯后,米卢(微博)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各地的广告单子也纷至沓来。看着这个老江湖满世界赚外快,中国足协的一帮官员眼都绿了,但当初签订合同时,上面并没有约定商业广告收入的分配比例,南勇们即使“羡慕嫉妒恨”,也只能干瞪眼。 吃一堑长一智。之后再请阿里汉时,中国足协就迫不及待地把“商业广告五五分成”的条款加了进去。但阿里汉的辉煌极其短暂,中国队早早就在世界杯预选赛中被淘汰出局,谁还会请荷兰人做广告呢?
在对待外教和本土教练的问题上,“组织上”的态度有着天壤之别。外教自然是不敢惹的,否则人家直接告到国际足联,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而本土教练都是自己人,当然好说话,很多运动队的主教练,其实都没有工作合同。组织上信任你,让你干就是看得起你,还讲什么条件?所以,上课还是下课,都是组织上一句话。
不光是教练,队员们何尝不是如此?马晓旭当年在世青赛上独揽最佳射手和最佳球员后,有朋友帮她牵线,给一个汽车品牌做代言。这事刚有点眉目,马晓旭所在的大连实德(微博)俱乐部便勃然大怒,要以“私自接受商业合同”为由处理她。于是,有记者挖来挖去,还挖到了“马晓旭月薪1500元”的猛料。
就当记者们要拔刀相助时,马晓旭却哀求大家别写了——从表面上看要求分配个人所得很不合理,实际上折射出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利益分配不公的真实现状。单位领导已撕破脸了,以后还要在人家手下当差,不交点看来是不行了。
从马晓旭到汪成荣,他们的困惑大体相同:个人所得被你所用的理由与依据是什么?如果是法律法规或者之前有协议另当别论,如果没有,那属于个人合法收入,交个人所得税即可!话说回来,如果这笔奖金是奖励给单位的,领导会平均分配给下面的运动员吗?
这些“组织”患上的红眼病,反衬出体制下的另一个问题:基层工作者取得的成绩,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让努力工作的人受益。行政单位取得的成果,都是领导有功。这也就是好多人想当领导的原因。
当领导还有另一个乐趣:说对了手下的人要听,说得不对,手下的人还得听。汪成荣这条胳膊能拧得过“组织”的大腿吗? (郭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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