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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冲破利益格局 拯救中国足球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2月17日10:52  深圳特区报微博

  ■ 深圳特区报(微博)评论员 马立明  

  历时两年多的足坛反赌打假、反腐败行动,已经进入高潮。昨日,丹东中级人民法院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一审宣判。其中,黄俊杰、陆俊、周伟新、万大雪“4大黑哨”走上被告席,分别被判刑5-7年。法律之剑出鞘,被媒体认为是“对中国足坛黑暗势力的震慑达到了顶点”。

  我们必须冷静地看到,“四大黑哨”的受审,只是净化足坛工作的开始。没有可持续性的司法、行业监督和综合手段的改善,赌球、腐败的温床依然存在,中国足球依然会止步不前。不知道各位读者是否记得,2003年中国裁判员龚建平因收“黑钱”锒铛入狱,当时也震惊了全国,可这并没有制止腐败的不断蔓延。这意味着,法律之剑的威慑作用是有限的,真正要反腐、反赌,只能从更大范围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打黑”,更在于消灭“黑”的土壤,促进我们的职业联赛能健康开展。这不是靠突击式的执法,或惩罚几个“替罪羊”就能做到的。

  中国足球的最大弊病,在于管办不分、政企不分。90年代初期,中国足协进行职业化改革,号称要进行市场化运作,让俱乐部发挥积极性,自负盈亏。某种程度上,足球职业化刺激了中国足球的发展,中国足球也迎来了短暂的辉煌岁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足协一直未有进行相应的改革,它的官方属性并没有变。而且,随着利益格局的形成,中国足球逐渐呈现权贵与资本合谋的特征。足协集官员、商人、仲裁者、管理者、监督者于一身,政企通吃,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既享有政府部门制定政策、统辖管理的至高权威,又能享受市场运作、分享巨大利益的好处。所谓“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足协一手遮天,尽享各种好处。又所谓“倾巢之下,焉有完卵”,这种游戏规则导致中国足坛成为“大染缸”,上至谢亚龙、南勇、杨一民等官员,下至陆俊、黄俊杰等裁判,以及俱乐部经理、球员、经纪人,都被这套体制所异化,直至成为牺牲品。说中国足球被权贵资本所谋杀,一点都不为过。

  我们如何办好足球?首先要管办分开、政企分开。一个必要的条件是,足协要放权、放利益,并确立权力的边界。管理者必须是无关于联赛走向的第三方,不能插手相关的资金流动或市场运作。欧洲的五大联赛,既有足协,又有联赛委员会相制衡,各个俱乐部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比赛,优秀球队、球员自然能脱颖而出。这说明一个道理,如果足协本身不“职业”,这个联赛就无法“职业”。

  中国足球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这反应了我们在市场化过程中的艰难过程。政企不分带来的后果依然在伤害着社会肌体。要改变这种局面,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突破利益格局,必然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对此,我们盼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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