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举手表决是否同意管办分离试行方案? ”昨日上午,在中国足协特别代表大会上,负责主持的足协副主席薛立话音刚落,与会代表们共同举手,全票通过。至此,讨论多时的管办分离终于揭开面纱。全票通过,并不代表没有疑义,管办分离的试行方案虽然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但至少这次分离不够彻底——说到底,足协不会“革自己的命”!
够虚:
看不出管办分离的任何影子
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试行改革方案中,最关键的地方就集中在“主要措施”上,其中第一项包含三个条款,第一条就是中国足协依据章程设立“职业联赛理事会”,授权其负责职业联赛的相关事宜,同时不再设立中超(微博)、中甲联赛委员会。
对此,前中超公司老总郎效农在博客里这样写道:“给人的第一感觉,整个就是在中国足协内部设置的又一个小足协,甚至比足协还要繁琐复杂,看不出所谓‘管办分离’的任何影子。首先是,理事会成员一大堆,各级管理者、经营者、智库、参赛俱乐部都是成员,身份、权益、诉求各不相同,分不清究竟谁是职业联赛的参与主体和足球市场的主体;其次是,如此‘强大’的一个理事会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实什么也做不了主;再者是,理事会机构设置更过于庞杂,叠床架屋层次繁琐,决策、执行可能都会更加复杂……”
够伪:
足协没有真正放权
想当初,G7闹革命,他们最终的目的值得怀疑,但一个客观的诉求就是管办分离,让足协放权。此次管办分离的试行方案,将不再设有中超、中甲联赛委员会,相关的联赛事宜由职业联赛理事会来全权负责。但是,中国足协对这一理事会享有一票否决权。对此,足协的解释是,“世界上的足协对于联赛的管理都是如此,也没有一个国家的协会使用过这个否决权。”但真的到具体实施阶段,中国足协真不会动用一票否决权吗?
新成立的职业联赛理事会执委一共19人,分别是:中国足协代表3名,地方协会代表4名,中超俱乐部代表5名,中甲俱乐部代表2名,中超公司代表1名和特邀专家代表4名。从数字上看,真正能够代表俱乐部利益或者说联赛利益的群体,只有中超、中甲俱乐部的代表,他们总数是9人,不够理事会半数。这种人员构成,中国足协即便是不使用一票否决权,在很多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问题上,同样也会达到左右理事会的效果。
够假:
内部框架更显虚拟
在管办分离试行方案“主要措施”第二项上,中国足协强调了“逐步理顺和建立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中超公司分级管理层次。 ”同时,中国足协还对职业联赛的理事会的规划、执行等具有审议、批准等权利。从字面上看,职业联赛理事会很像中国足协指挥下的一个具体的办事机构,这不免给人感觉,给了职业联赛理事会办事的权力,但足协似乎又不放心理事会的办事效力和效果。
由此可见,这次的管办分离,更像是足协内部的重新权力分工,距离“革自己的命”还很远。正如郎效农在博客所言:“我们无须讨论‘管办分离’这个见仁见智解释不一的词汇,只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足联和亚足联规定,管办清晰、成员简明、主体突出、责权明确、结构简单、运作便捷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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