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中国足协的管办分离是一场与满清政府预备立宪相似的运动。满清立宪的历史结果已经刻在史册之上,能否为中国足协的管办分离带来借鉴作用呢?
1906年8月1日,晚清政府颁布“预备仿行宪政旨”宣布要进行立宪改革,第一步要进行讨论,第二步拟定官制;两年之后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设立九年预备立宪期。
历史就是镜子,昨天中国足协颁布的《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就是满清皇朝先后颁布的两个纲领性文件的翻版。里面强调第一点是摸着石头过河,逐步深化改革,中国足协要扶上马送一程;第二点便是“拟定官制”———职业联赛理事会。不过这次理事会的人选足协只占3人(总数19人),总算没有重演皇族内阁的丑剧。
但太多的历史相似之处,还是预示着这次管办分离充满了失败的可能。首先足协不过从皇帝变成了垂帘听政,足协拥有对理事会大政方针进行审议、批准的权力,依然是上级主管部门;其次理事会还要选举执委会,产生执行局局长,而这个局长由中国足协提名。决定权、人事权两大权力还在足协手中。
洋洋洒洒千言的改革方案,落在这两条上就不仅令人产生了强大的挫败感,自上而下的改革,任何时候都不会轻易放弃权力。但不真正放权,管办如何分离?
□南都体育观察员唐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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