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的中国足协特别代表大会,与会代表们共同举手,全票通过了管办分离试行方案。全票通过,并不代表没有疑义,至少这次分离得不够彻底,说到底,足协还是不会“革自己的命”。
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试行改革方案中,最关键的地方就集中在“主要措施”一项上,第一项包含了三个条款,第一条就是中国足协依据章程设立“职业联赛理事会”,授权其负责职业联赛的相关事宜,同时不再设立中超(微博)、中甲联赛委员会。新成立的职业联赛理事会执委一共19人,分别是:中国足协代表3名,地方协会代表4名,中超俱乐部代表5名,中甲俱乐部代表2名,中超公司代表1名和特邀专家代表4名。从数字上看,真正能够代表俱乐部利益或者说联赛利益的群体,只有中超、中甲俱乐部的代表,他们总数是7人,不够理事会半数。显然他们的利益是无法通过投票来实现的。此外,中国足协还对这一理事会有一票否决权,要想指望理事会能够脱离足协的控制绝对无法做到。
同时,中国足协还对职业联赛的理事会的规划、执行等具有审议、批准等权利。从字面上看,职业联赛理事会很像中国足协指挥下的一个具体的办事机构,这不免给人感觉,给了职业联赛理事会办事的权力,但足协似乎又不放心理事会的办事效率和效果。
由此可见,这次的管办分离,更像是足协内部的重新权力分工,距离“革自己的命”还很远。正如郎效农所言:“我们无须讨论‘管办分离’这个见仁见智解释不一的词汇,只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足联和亚足联规定,管办清晰、成员简明、主体突出、责权明确、结构简单、运作便捷的组织。”
范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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