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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体育日报:领队不是个好“小三”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8月11日13:38  东方体育日报

  领队带来的幸福,都是一样的;领队带来的不幸,各有各的不幸。

  每起运动队感情纠纷的背后,都有领队争风吃醋的身影。尤其是当领队遇到女人,就是运动版《宫心计》、《金枝欲孽》。女足领队李飞宇逼退主教练马良行,伊利莎白与领队张健强紧紧地死掐,短道速滑队王濛与领队王春露肉搏到有骨感。

  从这点看,领队是一个阴性词。女人对斗争的嗅觉更灵敏,女人间的好勇斗狠认真起来往往比男人还要残忍和不讲求章法。所以,当女人碰上领队,就更容易斗起来。但这不怨女人,怨领队,因为领队才是教练与队员间的“小三”。在人们的观念中,默认“小三”也是个阴性词。

  可是,在区分阴阳性的外语中,“领队”这个词是不存在的,因为“领队”这个职位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类似的team administration(队伍管理),往往还是为了参加比赛临时性的设置。

  在中国,领队是个什么东西?这个国家级运动队正科级或者副处级的中层干部有时被比作办公室主任,专门干杂活的;有时被比作某运动管理中心安插在球队中的特派员,负责上下沟通;有人认为领队就是少林足球里的吴梦达,负责收买裁判、打假球、黑金交易等。

  根据检索到的文献,关于“领队”,有两个基本点:第一,领队是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干部;第二,目前,我国多数运动项目实行的是领队(总教练)负责制。如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就要负责全面工作;如实行总教练负责制,领队则侧重于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

  领队是伴随着举国体制而生的,像权力伸进运动队的一段阑尾。“活动范围位置因人而异,变化很大,阑尾可伸向腹腔的任何方位”——这段来源于教科书的对阑尾的定义,用于描述“领队”也很合适。

  不能将领队一棍子打死,一个出色的领队,通常会低调处事,会充当搅拌机、润滑剂,会做好琐碎小事,会当好勤务兵,还会在适当的时候,像心理医生一样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比如短道速滑队的前领队杨占武。但换成王春露之后,就成了多事之秋。领队到底是搅屎棍还是搅拌机,就只能听天由命于领队本人的德行了。

  尤其是当领队也热衷于“宫心计”时,就是个两女一杯的“杯具”。王春露不仅染指球员的训练,甚至把教练李琰也列为“管理对象”,要求队内人员时刻关注李琰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她汇报,助教马延君竟然由于和王濛不和睦,“投靠”了王春露。更要命的,领队是个制度性“小三”,“王春露是队里唯一的正式官员”。

  正如“阑尾”,领队“活动范围位置因人而异”、“可伸向腹腔的任何方位”,一个寄望于个人修为的制度是靠不住的。不如割之。(刘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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