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追究“谁先动的手?谁有理?”还有意义吗?残酷的现实是,丽江的金字招牌受损,短道速滑队的金牌团队蒙羞。
这场轰动全国的群架,之所以能打起来,是因为两个有权有势的群体。
丽江,是全国旅游的金牌城市;中国短道速滑队,世界冠军的金牌团队。在端午节的夜晚,金牌城市与金牌团队展开了激烈的角逐。结果,金牌城市“战胜”金牌团队,应了那句“强龙难压地头蛇”的民谚。
这场风波,折射出我们现今社会的短板——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
作为丽江古城的保安,尤其在酒吧一条街执法的夜巡员,他们每天都与喝高了的人打交道,而且对方这些人都是慕名而来的旅游者。他们是为丽江古城贡献GDP的上帝,所以对于违规者,执法行为更应该人性化。也许“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境界太高,但最起码也应该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吧。过于自信高压执法的权威,导致了这场冲突。设想一下,他们如果遇到的是拳击队,或者是跆拳道队,后果会是怎样呢?
中国有句古话叫入乡随俗,丽江古城进入午夜,PARTY便被强制结束。在这个规矩面前,没有特权阶层。作为走南闯北的速滑队,啥地方没去过?啥规矩没领教过?午夜不要大声喧哗和扰民,不是一个苛刻的规矩。但对于有失文明的执法行为,我们难道要用更野蛮的行为以暴制暴吗?
打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尤其对于两方披着金牌身份的团体。这事躲呀藏呀还来不及呢,却被我们的世界冠军主动上网爆了料。因为打架吃了亏,因为世界冠军受了窝囊气,更因为酒精冲昏了头脑。
在中国体育界,英雄难过美酒关,多桩冲突事件都因美酒下肚,酿成丑闻。他们没有倒在为国争光刀光剑影的赛场上,却跌倒在了小小的酒瓶下。很显然,酒也是兴奋剂,它发酵出的丑闻一样可以让世界冠军名誉扫地。一位研究中国酒文化的朋友说过,能把持住酒饮至恰到好处者为酒仙,过之则为酒鬼,再过之则为酒徒。 (戴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