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无聊时讨论的话题:“湖人队史最佳阵容和全联盟剩下球队队史最佳阵容有得打吗?”更无聊的是,我们真的排了遍,然后有了分歧——除了组织后卫是魔术师外,其他四个位置怎么排?韦斯特和科比谁出任2号位?科比是不是可以移去小前锋?那么贝勒和沃西怎么办?当然他俩都可以去打大前锋。那么中锋呢?天勾、张伯伦、鲨鱼、麦肯……天呐!
基本上,这就是湖人队史:史上最伟大组织后卫(魔术师);史上第二、三号得分后卫(科比和韦斯特);史上最恐怖的得分小前锋(贝勒);50年代最佳中锋(麦肯)、60年代最佳中锋二人之一(张伯伦)、70年代最佳中锋(天勾)和近代第一统治者鲨鱼,波拉德、沃西、古瑞奇、库珀们还得往后……星光灿烂,这就是湖人。他们总是选得到伟大后卫(韦斯特、魔术师和科比),然后肯为伟大中锋花血本(签张伯伦、四换一搞来天勾、七年一亿二签到鲨鱼)。
这事跟城市有关。美国的城市都是混血,混的哪门子血意味着城市精神。纽约人依然有荷兰的航海家风尚,波士顿是执拗硬朗的新英格兰风。而洛杉矶这词,本身是西班牙语——这地方原属西班牙殖民地,所以加索尔当年初到此地时就跟《马卡报》说,“完全融入此地”。西班牙是什么个性格?斑斓华美,风流倜傥,喜的是个秀丽新奇诡谲。湖人亦然。在60年代,有贝勒和韦斯特这对一高兴就各得35分的双子星;80年代有水银泻地的“表演时刻”,之后就是鲨鱼和科比。洛杉矶这城市不会相信杰里-斯隆在盐湖城的整体战略,也不屑闹红衣主教在凯尔特人、波波维奇之于马刺的半军事化管理。湖人的战略一向是:最大腕的球员,最华丽的风格,最有名的教练,最强观赏性,大场面,梦剧场。
甚至湖人的教练,都是顶儿尖儿的明星。红衣主教之后最大的两个腕——莱利和禅师——都在这里落了户。1982年以来的29座冠军,这二位包揽了16座。更妙的是,他们都不是拉里-布朗那种埋首书斋的老学究。莱利的背头和墨镜上了《GQ》封面照,禅师拿媒体当小狗哄着玩斗心理战,他们都是地道的世之枭雄,是知道怎么玩弄世界的教父级弄潮儿。他们都是明星战略的奉行者,所以和洛杉矶这城市相得益彰——一座需要明星的城市,两个想当明星也想用明星的教练,于是湖人成了电视转播时代以来,最有话题和明星范儿的球队。
当然,洛杉矶爱明星,但明星们为什么不去多伦多温哥华明尼苏达亚特兰大,却愿意来洛杉矶呢?
这里是明星满街传媒发达的大城市(这点仅有纽约可比);这里有阳光烂漫的海岸(足以和奥兰多、迈阿密媲美);这里有悠久的传统(只有凯尔特人可比,但凯尔特人也没有这么烂漫的星光),而且比起古典的波士顿花园,这里要热辣得多;这里还有篮球世界最伟大的大学之一(UCLA)。最重要的是,这里积聚了足够多的爱和恨(职业体育界最著名的反对口号之一“BEAT LA”)。将这一切会聚在一起,就成了洛杉矶湖人,天使之城。老式学院派球员自有自己忠诚的所在,但每个有成名冲动的冒险家都会试着向洛杉矶迈进——这就像20世纪初,怀着美国梦的青年人都会去纽约闯世界一个道理。1996年,鲨鱼光临洛杉矶时一句话就解释了一切:
“在这里,我会变成一个更大的人。”
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