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足坛,合同是个敏感词。虽然球员和俱乐部因为合同条款问题而陷入“拉锯战”的事例在各国联赛都出现过,但唯独在中国的联赛中,合同问题所牵扯的事更杂、人更多,所以也就变得更敏感、更麻烦了。
很多人喜欢把合同当成解释问题的理由。球员状态不好?可能与合同有关;出场次数少?可能是没签合同……但正如那个在网上疯传的“杨昊内幕”一样,大多数的猜测都很无厘头,几乎没什么证据。俱乐部与球员谈合同时出现分歧很正常,因为双方都想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只是中国足坛种种不职业的做法会让人不正常地猜测。
将合同问题摆上桌面的,无疑就是去年天津泰达的“合同门”事件。直到球员罢训了,外界才知道:原来几轮联赛过去,这么多球员还没有和俱乐部签合同。没有合同,俱乐部怎么为球员在足协注册的?怎么办理的参赛手续?于是,很多人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阴阳合同”,知道了个别俱乐部和球员签订所谓的“合同”几乎保护不了球员利益。
无中生有是件可怕的事,但更可怕的是“无中生有”的背景——因为中国足球的不职业,导致出过类似的问题,旁观者就有可能形成一种惯性思维。中国足球,也只有完全规范,才能避免更多类似的误解。
晨报记者 周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