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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误服根本不是喊冤的理由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14:13  汉网-长江日报

  吴卫凤一直声称:“瘦肉精对柔道运动员来说没有什么帮助,佟文拿了那么多个冠军,她不可能靠五毛钱一包200粒的瘦肉精来提高成绩。当然这件事情也给中国运动员提个醒,要注意饮食、注意食品安全。”

  “因饮食不当而误服”,这能成为佟文“冤枉”的最大理由吗?

  首先要澄清一个概念——佟文被查出服用的,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理解的“瘦肉精”。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赵健在接受采访时特别纠正说:“佟文被查出的是‘克伦特罗’的代谢物,而‘瘦肉精’是‘盐酸克伦特罗’,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真正的“克伦特罗”并不能被简单的说成是“五毛钱一包200粒的瘦肉精”,可以那么轻易的被一些不法商贩获得而添加到许多中国人日常食用的猪肉(包括“排骨”)当中去。

  退一步说,佟文被查出阳性的是世锦赛期间提供的样品。而在他们出发前往荷兰参加世锦赛之前,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对佟文进行了药检,却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如果从这个时间段来看,佟文最有可能接触所谓“瘦肉精”的时期应该是在国外。尽管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对瘦肉精添加是允许的(在中国倒是不允许的),但荷兰是否在此范围内,我们只能存疑。(据不可靠消息称荷兰是允许携带“克伦特罗”这种药物的,但没有提及“瘦肉精”。)

  再退一步说,关于“食物中含有违禁成分是否会直接导致运动员药检呈阳性”……这其实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并不是我们一般人想像的那样理所当然。北京奥运会开幕前一年,北京的食品安全一度受到国际关注。《今日美国》报道说,美国奥委会的考察团在北京超市里买到的一块鸡胸肉含有类固醇,可能导致运动员食用后药检不过关。针对这样的说法,当时,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主任路勇就指出,食品内含有违禁药物与运动员食用后检测出兴奋剂指标呈阳性,那是两个概念两回事;而他个人并没有看到相关的科学报告。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因饮食不当而误服”这个理由恐怕不完全站得住脚。退一步说,即使真是“因饮食不当而误服”,运动员也是不能喊冤的,因为他们本来就应该为自己负责。           (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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