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篇责问排球联赛决赛规则的稿件。没想到,中超转会,遇到了随随便便改规则的同一情况,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从表面看,这次纠纷,是为哄抢杜威。实际上,暴露的还是足协转会制度中的老问题,比如概念介定模糊,再比如,对不同人,不同队,尺度不一等等。
今年中超转会的最后截止日期,最初定的是2月12日,之后又改到3月6日,再后来,推到3月10日。光一个日期,就变了三次。太随意了。
更有甚者,规则本身,也可以随意浮动——针对一部分人或俱乐部,中国足协每年都会添加一些“特殊政策”。据说,这是惯例,这是中国足球为保护国脚、为保护一些豪门俱乐部的特别行动。而结果呢,未必见好,事实上,正是因为好心,结果办了坏事,闹出了乱子。
无论比赛,还是转会,凡事要有规矩,要定规则。规则确定之前,要经过反复调研、切实做到有根有据,而规则一旦定下之后,又必须严格去遵守,而不能因为某一个人或某一支俱乐部,而可以让规则,出现松动,形同虚设。(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