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闫松
帮领导做一百件好事,威力不如帮领导做一件坏事。坏事的背后,往往才最见利益,而这利益的捆绑链比一副手铐,牢固得多。
如果南勇、杨一民、张健强,当然,还有贾秀全,真被协查了,且进去了一时难以出来,那么大致能判断,他们真有事了。足协小吏范广鸣,在牢监里估计有重大立功表现,不然,以上几位,不会去履行一位公民应尽但鲜能遇见的义务。范广鸣是个听差的,他为南勇等几位,一定跑过不少腿。那背后的情形,具体不知道,不好乱说。但,要说去做好事,还被协查的,没听说过。那么,是做坏事了吧?
段子里有“四大铁”之说——“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前二者是基于共同的青春经历而结下的友谊,后二者完全是相同的利害关系,彼此结成了命运共同体。林冲当年上梁山,寨主王伦非要逼着他搞所谓的“投名状”,杀几个人才准许入伙,也就是说你林冲必须自己跳进脏水里,主动将一尺白布放到黑染缸里染黑,才能和我们结成战略伙伴。足协不是水泊梁山,上面不会对下面那么霸道,但潮湿一下,暧昧一把,斯斯文文地沆瀣一气,还是有可能的。总之,殊途同归。
中国足协总是很反讽,不久前被国际足联授予年度最佳足球协会,之后,南勇又代表足协在中超颁奖礼上,给公安部发了个特别贡献奖。然后,据说,以南勇为首的班子主要成员把自己“贡献”给了公安。
倘若,以上几位真有个“三长两短”,是不是应该大快人心呢?应该的,但,也有点沮丧。为什么这么晚才让我们“大快人心”?多少高官落马被双规,为何一个小小足协,却“逍遥法外”这么久?如果说,足协纵容了中国足球的假赌黑,那么,谁放纵了中国足协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