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记者马德兴述评 在前不久于昆明结束的联赛工作会议期间,中国足协与众多与会俱乐部就今年亚冠联赛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推出了对明年征战亚冠联赛的四支球队一系列优惠政策。不过,坦率地说,这些优惠政策属于“多此一举”。而且,拟定奖励的同时,缘何不考虑“罚”呢?
中国足协推出对亚冠联赛参赛队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目的与出发点是好的——当然是希望各参赛队能够重视亚冠联赛,且连续三年无缘亚冠联赛小组赛出线之后,中国足球在亚洲足坛的地位甚至尊严都已只剩“裤衩”了。在明年国家队没有重大赛事任务的情况下,希望中超四强能够打好比赛。但是,中国足球的很多事情常常就坏在一个“特”字上。
譬如说,参加亚冠联赛的队伍可以适当多引进内援与外援。我以为,这样的做法不可取。固然,征战亚冠联赛的队伍要面临双线作战的问题,但一旦有球队多引进了外援与内援,则在国内联赛中,对其他不征战亚冠联赛的队伍来说,就处于一种不公平竞争状态下,违反了足球比赛最基本的原则。当然,四支中超球队是否真的引进内援与外援则属于另外一个话题。
同样,对于设立额外奖金的问题。这也是有悖于公平原则的。所谓“联赛分红”,指的是中超联赛中的赞助商所花的钱。这些赞助商赞助的是中超联赛,任何一家俱乐部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亚足联为征战亚冠联赛的队伍专门支付差旅费、还设立额外的赢球、平球奖金,这本身就是对征战亚冠联赛队伍的一种肯定与激励。缘何中超其他球队还要为征战亚冠联赛的队伍付出更多?
看看近邻韩日两国的俱乐部球队,夺取最近三年亚冠联赛的韩、日球队没有哪一支球队享受到比其他不征战亚冠联赛的韩日球队更多的“优惠”,无论是人员方面还是资金方面。唯一的“优惠”就是:韩国国内每年都有一项类似于联赛杯赛的赛事——阿迪达斯杯赛,征战亚冠联赛的四支队伍可以直接进入1/4决赛而无需参加小组循环赛;日本国内也有一项类似的赛事——纳比斯科杯赛,征战亚冠联赛的四支队伍也可以直接参加1/4决赛而无需参加小组循环赛。因为韩日国内这两项赛事的小组赛基本都安排在周三进行。
至于联赛同分激励机制则更显得有些滑稽。中超联赛赛场本身比的是联赛,缘何亚冠联赛的成绩要与中超联赛结合?而且,一旦出现类似去年国安队主动放弃的情况,难道还要让全力厮杀的球队让出联赛名次,给那些在外战中“丢脸”的球队?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足协光想着“奖励”,却唯独没有考虑惩罚。像北京国安去年那样选择主动放弃的球队,外界只能在舆论方面进行道德谴责,却丝毫不影响该队夺冠之后的风光。于是,类似的情况再度出现,足协又该如何处理?既然不处罚,那缘何足协还要搞所谓的不公平“奖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