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是武学大师黄飞鸿、李小龙的故乡,中国功夫在这里4比1完胜泰拳,赢下的是一场耐人寻味的胜利。黄飞鸿、李小龙之所以成为受人膜拜的英雄,正在于他们为当时积弱难返、灰头灰脸的中国人保留了延绵生存所需要的一点可怜的自尊;如今,这场角斗场上的竞争,包括之前唾沫横飞的口水对攻,归根溯源,仍然是因为触碰到了不少人极端敏感的“颜面”神经。
不过,虽然是彻头彻尾的一场“秀”,我仍然不得不为策划者叫好鼓掌。他们很精准地拿捏住了看客们心理上的死穴——人家挑战上门,如果不慨然迎战,丢人那是丢大了!如果迎战而不胜,一样,脸也扔到姥姥家了!那么究竟战不战?胜不胜?这个悬念吊足了胃口,现场的火暴以及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足以证明“秀”的功夫出类拔萃,已入化境了。
绝对没有调侃的意思。在收获了商业利益之外,策划者在客观上也对中国武术包括泰拳做一次卓有成效的推广,而在这个意义上,这场中国武术VS泰拳的对垒肯定没有输家。
植根不同的文化背景,东方搏击术繁衍出武术、跆拳道、泰拳、K1等不同种类,每个门类都有自成体系的技法,以及代表其最高境界的传奇,很难说得清楚高下优劣。如果非要放在一起“较劲”,使用什么样的规则必然是决定胜负天平的砝码,除非是真正使用“无限制攻击”,而现代文明社会,“无限制攻击”根本就不可能被容忍。
这次中国武术对泰拳的胜利,规则仍然是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每局比赛结束不当场亮分,而是等比赛结束后才宣布比分,这种做法虽然有增强比赛连贯性的初衷,却是广受诟病;允许泰方有条件使用膝和肘攻击,虽说已是突破性的尝试,但与泰拳规则“凡击中、踢中或膝、肘撞中对方,或以任何行动使对方能力削弱而不犯规者”胜出的条文相比,仍然有明显的限制,更何况中方派出的裁判,不说有没有倾向性,其评判的标准以及对规则的熟悉程度都有意无意地有利于中国武术。
当然,我并不是说主办方有意为泰拳“挖坑”,试想,如果中国武术使用泰拳规则挑衅到他们的家门口,吃亏那是正常不过的事情。翻翻这些年中国武术与泰拳的“交战”历史,就会将彼此的胜负看得十分清楚。所以,别说是4比1,即便是5比0横扫,也不能妄论泰拳就一定不如武术。
由于工作关系,之前曾经亲睹过泰拳选手的训练,也看过武术与泰拳的比赛,感觉除了规则的差异外,武术选手也在琢磨破解泰拳攻击力的一些方法。很简单一个例子,泰拳膝法适合中、远距离的进攻,而且威力巨大,是撒手锏,武术选手如果对阵中落于下风,可以使用摔法,近身作战,根本不给对方施展的空间,所以,武术的摔法是泰拳选手十分忌惮的招数。
对武术来说,泰拳的凶狠,尤其是膝、肘的击法,很值得借鉴,单说膝的击法就比武术中的腿法有更多变化和杀伤力。任何武术流派的发展都需要有一个兼收并蓄、学以致用的过程,中国武术也一样,沾沾自喜或者夜郎自大,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
我很赞成我的好朋友、中国泰拳国家队主教练李建平先生的观点,他说:“泰拳与散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项目,各有特长与不足,与其纠缠于泰拳与中国功夫谁更狠的争论,还不如认真思考一下,怎样才能让中国功夫早日走向世界,走进奥运。或许到那时才可以说谁是真正的赢家。”在这一点上,我倒有深深的忧虑,因为不夸张地说,无论是参与的人口还是包装、推广方面所下的功夫,泰拳在世界舞台上的影响大有赶超中国武术的势头。
还有一点需要廓清,严格意义上,这次与泰拳交手的只是散手,不能说是中国武术。这是必须区别的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