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苑玫
11月21日的举重世锦赛传来消息:王明娟在女子48公斤级上获得的三枚金牌在颁奖仪式前变成了两金一铜。原因是,加重员的疏忽导致决定挺举金牌的118公斤在赛后被发现是115公斤,于是金牌变成了铜牌。
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1995年占旭刚在韩国就曾因杠铃重量未达到试举要求导致破世界纪录的梦想被粉碎,2002年釜山亚运会上也是同样原因导致中国台北选手名次滑落。
根据规则,当加完铃片后杠铃的重量未达到运动员的要求,而运动员试举又获得了成功并且杠铃增加的重量为1千克的倍数。此时,运动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承认这次试举有效,也可拒绝接受错误重量。如拒绝,则允许其按原先的要求重量增加一次试举。据新华社报道:裁判突然发现工作人员在给王明娟最后一举加重时,少加了一边重量,要求王明娟在五分钟后重新试举118公斤,不过由于时间太短,王明娟和教练选择放弃。
面对这一结果不禁反问:第一,世锦赛的竞赛委员会里是否有专人负责对临场试举加重进行监管、审核?第二,组委会为何没有及时纠错,这一责任该由谁来承担?组委会是根据什么线索发现试举重量与试举要求不符?国际举联的机构设置和责权分布令人质疑。
有百年历史的举重运动,近几十年来除了在级别发生改变外,最大一次改革就是试举重量由2.5公斤变为1公斤,增加了比赛的偶然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竞争力度。但这些举措并不足以为古老的举重运动增添根本的活力与青春,在其他年轻项目拼命抢夺市场、资源的时候,国际举联却一直保持沉默。没有赛事制度的改革,竞赛规则也仅是微调,是项目的成熟还是守旧?王明娟无奈失金的案例不会是最后一个,国际举联应查缺补漏,从机构设置、规章制度、责权分布全方位查补,给运动员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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