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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波:女飞人真冤还是假冤?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0:33  济南时报

  全运会百米女飞人王静被查出服用禁药并受罚取消金牌和停赛后,王静本人、她的教练及所在代表团官员,均以不同方式“喊冤”。那么,王静是真冤还是假冤呢?

  首先,从国内外的实例看,几乎所有兴奋剂服用者被查出后,都会喊冤。而且不管哪个项目、在何种情况下暴露,“冤屈”的理由都差不多,就是不慎误服、遭人陷害等等。而历史上,因服用禁药受罚后又被证明是罚错了,最终还以清白的例子不是没有,但极少。也就是说,冤与不冤,肯定不能依据当事者是否在“喊”。王静事件发生后,组委会有关人士明确指出,“冤”不能靠“喊”,要拿出证据。

  从证据的角度说,王静的尿样里含有违禁药物成分,是确凿的。因为检测本身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早已得到公认。而王静及其教练等所喊之“冤”,则缺乏证据支持。王静表示,自己在百米决赛开始前去洗手间时,随身携带的包曾离开视线几分钟,怀疑有人趁机在包内开了口的水瓶上做手脚。这比当初孙英杰称自己药检阳性的原因,是如厕时拣吃了别人丢弃的药物,还不惜弄出个替罪羊来自首,显然更可信一些,不过,王静要找到自圆其说的证据,又谈何容易。

  田径是兴奋剂肆虐的重灾区,而最有代表性的百米项目则是重中之重。因此,国际田径界对不惜以身试法者的打击力度,也是各竞技项目中最严厉的。同样的药物,同等性质的违规,别的项目可能禁赛一年、两年,田径就要禁赛4年甚至终身。有没有人被冤枉?不可能一个没有。但是,为了震慑和减少违禁行为,维护公平竞赛环境,让更多凭借自身真实能力参赛的选手不冤,这种“严刑酷法”是必须的。

  王静年轻、条件好,很有发展前途,去年奥运会她是唯一代表中国出战女子百米比赛的选手。这样的可造之才栽倒在“药瓶子”里,着实令人扼腕长叹!然而,比王静更有影响的明星、更具潜质的新秀,抵御不了巨大利益的诱惑铤而走险者大有人在。我们可以为之感到痛惜,却无法原谅他们的失足。

  当然,王静事件中还是存在一些疑点的。舆论界尤其是网民对此争议颇多,也是由于这些疑点未能得到合理的解释。比如,关于王静被查出服用的“表睾酮及睾酮”,是一种“很低级”的“早期兴奋剂”,“像王静这种水平的选手根本不会服用”的说法,是否有理?再如,盛传有人写匿名信举报王静,在检测结果出来前便准确地说出了她服用的药物,是否属实?又如,王静和她的教练一再声称遭人陷害,还频频暗示“非得搞到你死我活有什么意思”,寓意何在?要知道,假如真有人在王静的饮水瓶内下药,那可就不是一般的暗算,而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了。若那样,王静之冤屈,便大有调查澄清之必要。

  或许,把相关信息公开出来,该证实的证实,该辟谣的辟谣,就不难让真冤者看到伸冤的希望,而假冤者则无言以对,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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