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基仁
十一运会迄今已爆出两例兴奋剂阳性事件,连不太见得到兴奋剂的靶场上也出现了β-阻断剂的踪影,足见高压之下,仍难断铤而走险者的贪欲。
丑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掩盖丑闻。本届赛事组委会及时公布两例兴奋剂阳性事件,不怕“自爆家丑”,非常值得肯定。
使用和查禁兴奋剂,是全球体育界一对恒久的矛盾和一道迄今也解不开的“哥德巴赫猜想”。用药者永远都有,无须过多沮丧和愤怒,更不能天真,下力气查就是了,然后是公布和处罚,犹如中国体育界反兴奋剂的“三严方针”。
但怎么个查法,还是挺有讲究的。反兴奋剂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它受到法律、资金、伦理、技术、人权等各个层面的制约,全球查出来的“倒霉蛋”永远都只是“冰山一角”,十一运会想必也不会例外。
因此,反兴奋剂要“天网恢恢”,不仅要有决心、技术和资金,还要有更宽的思路。
在首例河南赛艇选手被查出使用兴奋剂后,记者感兴趣的倒不是用了什么药、判了几年“刑”,而是一些圈内人士事先都看出了疑点,认为河南赛艇队在全运会预赛和决赛中的成绩判若两队,成绩提高太快,让兄弟赛艇队觉得很“惊讶”,并认定在赛艇界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
用药是极隐秘的行为,外人难以知晓,但运动员用药的目的不是自娱,而是提高成绩,用药的效果往往会体现在不正常提高成绩这方面,这是瞒不过圈内人士的。从他们的“惊讶”和“疑惑”入手,寻找查处的突破口,相信这种由果溯因的做法能对用药者产生更大的威慑力,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中国这些年加大了反腐败力度,查处很多贪官,很多线索是得益于贪官身边人的举报。纪检部门还派出巡视组,主动探访各地,也查处不少案件。这种思路和做法非常值得中国体育界反兴奋剂工作仿效。但这需要体育管理部门有“主动作为”的意识,不能再像七八年前反“足球黑哨”时那样,外界提供的反黑线索已极为明朗,中国足协还持一种“不作为”的思路,硬要别人提供“证据”。搜集和查获证据是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职责,不能苛求举报者,这是体育界反腐败也应该遵循的原则。
因此,对体育管理部门和反兴奋剂机构来说,除了无针对性的“撒网”,赛前查、赛后查、飞行检测等,还不妨多主动去收集圈内人士的“惊讶”和“疑惑”,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检测,相信反兴奋剂效果会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