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善皓报道 今年3月,几乎全部由法律界人士组成的足协纪律委员的成立,将中国足球与法律第一次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而他们的“入场”,让中国足协重树联赛秩序的工作越来越具法制意味。天津全运会的处罚、撞衫门的处理,这些从未有过的重罚案例让中国足协的执法极具力度,而这几起处罚在中国足球无疑都具有判例的作用。事实上,在“引入判例制”逐渐成为当今社会热点的同时,足协与法律、足协与“判例法”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2009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第一次向公众表示,案例指导制度今年就将提交审判委员会审议,最高法院酝酿了一个有关中国怎么样实施案例指导制度的这样一个指导意见,如果提交审判委员会通过的话,很快就要在全国实行。今年以来,关于判例制的引入一直成为中国法律界和公众的一个热点话题,最近的成都孙伟铭因醉酒肇事被判死刑的案件中,很多法律界人士也希望此案能够最终成为一个成功的判例。
事故多发的中国足球同样需要引入判例制。事实上,武汉退出事件中足协表现出的强硬与坚持,就已经有将此案作为判例的意味。而纪律委员会的成立则给了中国足球与判例结合的最好契机。于今年3月25日在京成立的新一届纪律委员会改变了过去由中国足协相关部门人员和部分地方足协负责人组成的情况,主要由9位社会法律界人士和两位体育界人士组成,主任和副主任均由法律界资深人士担任。法律界人士对《判例法》并不陌生,随着其进入中国法律领域,在足球圈大行其道完全有可能,毕竟中国足球的章程制度有太多需要修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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