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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晚报:中国足球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7月02日16:44  辽沈晚报

  近日,中国足协召开媒体见面会,传递出改革国内足坛现有转会制度的重要信息。一位不愿公开姓名、拥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国内足球经纪人表示:“改变国内足坛落伍的转会模式、与国际足坛接轨,这是大势所趋,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 ”

  摘牌制限制足球生产力

  对中国足协明年可能推出的新转会政策,该经纪人表示:“不实行自由转会制度,限制球员流动,足球产业所拥有的巨大生产力就无从释放! ”

  不过,国内各俱乐部对这一制度多持反对态度,认为一旦允许球员自由转会,将导致俱乐部培养的青少年球员的流失,直接损害俱乐部的利益,这是一种无知的判断!实际上,自由转会制度的推行不仅不损害俱乐部的长远利益,而且还能扩大俱乐部的财富来源,是一本万利的事。

  中国的足球职业联赛虽然开展有十几年之久,但国内足球市场的开发还基本处于“半封闭”甚至“与世隔绝”的状态,从足协到地方俱乐部的一些决策者,对国际足球市场的具体情况更是一无所知,根本不懂得如何通过足球赚钱,缺乏现代企业人所该具备的战略发展眼光!

  而且,俱乐部与球员就是劳动雇佣关系,劳动法对此规定得很明确,武汉俱乐部已经不存在了,但球员30个月内依然没有转会自由,像李毅男这样正值当打之年的球员都成了牺牲品,对这样不公平的转会制度,确实到了该动手术的时候了!

  有人质疑即便实行自由转会制度也未必赚钱,该经纪人反驳说:“问题不在自由转会制度,而在我们的投资眼光与不规范的制度建设。现在的国内足球俱乐部,有几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成本核算?依我看,中国球员有能力立足欧洲足坛的,充其量不超过5人,国外俱乐部要买陈涛,我们首先要问自己,是否有漫天要价的本钱? ”

  足协改革最好一步到位

  足协目前的想法是,将球员脱离俱乐部后30个月的人身依附期减至12个月,对这种渐进式改革,圈内人士建议最好一步到位!

  在国外,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到期,就自动成为“自由身”,球员可以零转会到任何一家球队,由30个月降至12个月,这对目前的转会规则触动不大。

  该经纪人建议,明确告诉各中超、中甲俱乐部,一年或者一年半后,将取消摘牌制直接变为自由转会制,彻底与国际接轨。

  自由转会离不开经纪人

  实行自由转会政策后,足球经纪人能否取代俱乐部,成为球员自由转会的引路人与权益保障者?该经纪人并不看好这一前景。

  因为目前国内球员的转会方式很不规范,充斥“潜规则”,球员转会多数通过熟悉的教练来进行,甚至家长越俎代庖成为自己孩子的经纪人。

  而且,国内球员法律意识淡薄,他们认为经纪人就是跑腿分成的,既然自己的命运由教练决定,要经纪人就显得多余。比如健力宝球员投靠朱广沪、徐亮投靠沈祥福,在崇尚关系学的国内足坛,经纪人似可有可无。

  在国外足坛,职业经纪人要负责球员转会的相关法律咨询,代表球员与俱乐部谈判,按国际惯例,球员的转会协议必须有经纪人的签字才有法律效力。而且,经纪人要关注自己签约球员的全面成长,无论在其高潮期还是低潮期,都要依据他的个人情况提供专业建议。

  目前国际足联承认的、有证书的国内足球经纪人也就20多人,对外统称“体育经纪人”,要拥有较为丰富的足球专业知识、法律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要求很高。“即便近期推出改革章程,也未必立杆见影,可能还要经过一段漫长的混乱调整期,但要使足球项目真正的产业化,释放足球产业巨大的财富能量,突破制约中国足球长远发展的制度瓶颈,这是必由之路。 ”该经纪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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