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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丁俊晖不要得不偿失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6月08日15:06  新民晚报

  昨天,丁俊晖0:6输球,很丢人。偏偏,赞助商送他一套无锡高档地段的阳光房,价格超过30万。于是,引来冷嘲热讽——冠军都没有如此殊遇,小丁一个亚军,凭什么就能得到一套房子,这不公平,云云。

  表面看来,赞助商愿给房子,小丁愿给面子参赛。两厢情愿之事,外人无权干涉。但细想,赞助商选择在这个时候送房,时机不对,效果不好。

  赞助商赞助赛事,是想借体育比赛这个平台,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力,留下得一个社会好名声。

  既然借了体育这个平台,就一定要遵循体育的规则。这公平,不仅要体现在赛场内的公平竞争上,也应体现在赛后的奖金分配上。否则,就算侬赞助商再财大气粗,想把钱给谁就给谁,也不一定能够得到社会舆论的认同。换句话说,就是把钱白白砸水里了。

  小丁是名人,就更需慎重。所谓“树大招风”,名人目标大,易遭到非议。一个不慎,反而得不偿失。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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