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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末:中超裁判“吃完原告吃被告”?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5月28日16:32  足球-劲体育

  先讲一个身边发生的小事,我的一个远房亲戚,因为丈夫早逝,发生了一点和公婆间的财产纠纷。说它小事,是因为财产少得可怜,也就一头牛两头猪之类,好像还有点存款,但有给孩子看病住院账单,相互抵消,但对身在农村的孤儿寡母来说,也非小事。据说乡下法院没判明白,于是又上诉到了市法院。

  我那亲戚找到我,问我法院有无熟人,我说别说没有,有也无需找啊,咱有理咱怕啥。亲戚说,据说对方可是找人了。后来我还真就找了朋友间接地过了话,我也知道清官难断家务案,只为求得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公正,而且表示要答谢人家法官。朋友说,谢啥啊,小破案子,一头牛两头猪的加起来还不够一顿饭钱。想想也是,这事也就撂下了。开庭时我也没屑地过去。从法院出来,我亲戚哭着就给我打电话,她委屈不仅仅是因为输了官司,她说法官当众羞辱了她,法官说:“你不是找人了吗?找人也没用。”对这位法官,我是又恼又敬重,恼的是他怎能当中“揭发”当事人?敬重的也是这一点。是恼他还是敬重他,取决于他是否拿了对方的好处,尽管一头牛两头猪没多少油水。

  讲到这,你可能要问,这和足球有什么关系?你是在给《足球》报写稿子呀?我知道,其实我在讲这件事的时候,就已经在铺垫一个问题了。对,就是裁判问题。

  中超已经打10轮了,几乎每一轮都有骂裁判的声音,虽然今年这种骂声感觉比往年少了点。当然,骂人的肯定都是输球的一方。有如上面讲的那个案子,如果我家亲戚赢了官司,对方也会不满的,设身处地想想,我家亲戚虽然孤儿寡母,但对方一对没什么劳动能力的老人,何尝不在意那一头牛两头猪呢。所以,如果我们赢了官司,对方完全有理由认为法官拿了我们的好处,就像现在我们也是如此想他们。

  2001年我们揭开龚建平的盖子后,才发现,做裁判工作是各俱乐部的常务工作之一,已经成了行规了。许多裁判在主场拿了你的好处,回到客场再拿对方的好处,所以就会出现同一个裁判两张不同面孔的情况发生,圈里称这叫“吃完原告吃被告”。我一直在想,造成这种局面到底是裁判的错还是俱乐部的错呢?受贿的龚建平获罪,行贿的俱乐部逍遥法外,着实让人有点想不通。记得阎世铎也曾召集过各俱乐部集体发誓,承诺要公平竞赛。但如果承诺好用还要法律法规干什么?

  有谁敢说,如果你也惹了官司,而且你也有条件,你会不去做法官的工作?而且我敢保证,赢了官司你会心安理得,输了官司你一定会骂法官不公。社会如此,足坛又怎么可能是一片净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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