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又“开铡”了,这回“杀”的是上轮中超比赛中粗野踩踏对手的江苏队后卫唐田。“停赛三场,罚款两万”,既不天价,也不廉价。
应该说近年以来足协对各种恶意犯规、球场暴力事件的处罚都相当严厉,但试法者仍前赴后继。严刑峻法在相当一些“牛人儿”的眼中,如田中草人,不屑一顾。这对一直誓言要重典治乱的中国足球高管层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讽刺与挑衅。
杀鸡给猴看,猴不看怎么办?
“杀鸡”是最迅速也最省事的办法,但却未必最有效,更不能确保长治久安。“杀鸡”之后,如果一旦“猴”不看,动刀者便立刻陷入被动,而如果到最后不得不“杀猴”的时候,那么所有的既定法规、策略调整与措施跟进,都将全部堵死并且彻底失效。
一味地“杀鸡”看来不行,至少治标不治本。
号称“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案”中的杨彦明,宁肯领死也不招供,其视死如归的底气到底何来?或者是其隐瞒的收益远远大于他丢命的损失;或者是其坦白的风险远远大于他死硬的抗拒。在这里,生死不是第一位的问题。
事前的防范制约,永远比事后的重刑严惩来得根本。
“猴”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楠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