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潇霆、周海滨“私奔”引发的“自由转会事件”无疑是中国足坛的又一次地震,暴露出的中国足球“伪职业”的本性,再次成为世人的笑料。现在,人们期待的是,中国足球能否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痛下决心进行包括转会规则在内的一系列改革,真正走上一条职业足球的道路。
冯潇霆、周海滨在实德、鲁能俱乐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与韩国、荷兰的足球俱乐部“密谋”转会事宜,看似“不厚道”,实质上却是抓住了中国足协球员转会规则的漏洞,也让两家俱乐部面临人财两空的尴尬境地。
根据中国足协2007年底修订的转会规则,球员在合同期满后,30个月内仍由原俱乐部申报转会,球员在30个月以上未参加任何俱乐部比赛,才能注册为“自由人”;对于转会到国外俱乐部的,须原俱乐部同意且经中国足协批准,球员在办理转会手续时,还需出示双方俱乐部转会合同及转入国家或地区足协发的 《办理国际转会证明申请表》等。
但是在国际足联的转会规则面前,中国足协的这些“土政策”是无效的。根据欧洲实行的“博斯曼法则”,球员在合同期满后即为自由球员,可以“免费”转会到别的俱乐部。由于中国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大多是一年一签,因此,按照国际规则,周海滨、冯潇霆在上赛季结束后便处于自由球员状态。同时,国际足联2008年出台的新的转会规则再次降低了国际转会门槛,规定如果向所在旧协会提出转会30天内,这个旧协会没有给出国际注册转会证明或者没有给出拒绝给出证明的理由,该球员想加盟的新协会就可以给这个球员暂时注册,并让他参加该国的比赛。正是按照这一条款,据说荷兰足协已经为周海滨注册。
此次转会风波无疑是给了伪职业的中国足球一记闷棍。(综合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