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晖
世人知“水至清则无鱼”,却不料“水至浊亦无鱼”———一旦水体被污致富营养化,藻类必夺氧疯长,“鸠占鹊巢”,鱼怎活命?
当下的中国体育,也正遭“污染”。后北京奥运不足四月,就见凤铝因准入CBA受挫而怒告中国篮协,于芬诉国家游泳中心及周继红奖金分配不公甚至涉嫌贪腐,中国足球继续稳定呈现大小“笑料”乃至假球、假年龄、炒婚、群殴等等层出不穷的丑闻、黑幕,一时乌烟瘴气。
按说,中国足协把中国足球指挥得溃不成军,他们被国人痛扁,有理。但是,李元伟带着中国篮球是行进在正确的道路上,中国跳水更是在周继红的率领下“芝麻开花节节高”,最近三届奥运会分别夺得5、6、7块金牌,为什么仍遭遇潮水般的破口大骂?
此般处境,恐怕不是“惟恐天下不乱者”所致,而更像是“人之初,性本恶”的必然结果。您瞧,上海申花队钻了武汉队退出中超的规则漏洞,成足坛疯狂洗牌第一队,为天下人耻笑,此事没人教唆、无师自通,堪称性本恶的注脚。同样,因为有恶心,凤铝、于芬乃至围观的成千上万的国人们才可能以最可怕、最毒辣的疑心去猜测、评论李元伟、周继红之流;因为凭恶胆,李元伟、周继红之流才能才敢阴一套阳一套,公正其外徇私其中。有此“定性”,欲令真相大白,只能以法制恶,靠法惩恶。而这,恰恰是中国体育尚未大开门户之地。
续说眼前———于芬诉游泳中心一事又臭又长,但从最初民意一边倒支持于芬,到现在民意基本均衡,关键就在于证据和规矩。游泳中心拿出国家有关方面对奖金的分配规定,又公开5个曾代于芬领取奖金的证人证词,反陷告状者于被动。游泳中心“亡羊补牢”之举,多少带点依法行事。而反观中国篮协否决凤铝进入CBA,于情于理都可讲通,可凤铝“至死不屈”,为什么?就是“投票准入CBA”这一最终程序,法无明文,只是约定俗成,是“潜规则”。
世间有利益处,便有铤而走险之徒、莫衷一是之争。一旦卷入公有公说、婆有婆理之漩涡,与其靠软弱无力的自律,不如靠铁面无私的法规。两千多年前,就有卫鞅以严法苛刑大胆变革,逼人改恶从善,将秦国建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法治雏形的国家,并富国强兵,奠定统一六国之根基。
特定历史时期里,体育曾是激发中国人政治热情、奋斗干劲的干材烈火。但如今渐与娱乐同煲、与丑闻同路,沦为偏门而为大众所不齿,危险。当积极用法,悬崖勒马! ·汪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