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2008年中超联赛最后一轮即将上演,而围绕上海申花与山东鲁能的“争冠之战”,场内关于技战术准备的新闻没多少,场外各种“盘外招”的新闻却是漫天飞。
俱乐部别炒作
沪鲁上演争冠战的前一周,各种场外新闻漫天飞舞:申花俱乐部要购买辽足俱乐部,随后让后者立刻宣布退出中超以换回4分积分;鲁能俱乐部在赛前已经“搞定”了执法裁判;双方俱乐部都声称接到了“神秘电话”,谈到“放水”事宜……
在这些真真假假的传闻中,有一些传闻,俱乐部也是“受害者”,但有一些传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很可能是俱乐部自己在“放风”,然后再“辟谣”,达到扰乱对手的目的。
其实,赛事的刺激程度本身就已足够吸引球迷关注,俱乐部与其再用一些“盘外招”来炒作,不如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球队最后的备战训练中去更好。
球员别打假球
“爱足球,就要用人格去踢,任何时候别打假球。”这是前不久上海足坛的名教头徐根宝说的一句话。在中超争冠战上演的前夕,这句话显得尤有意义。
对上海申花和山东鲁能的球员来说,一个冠军头衔不仅仅是个人和球队的荣誉,更关系到支持这支球队的球迷的深厚感情,这不是几个“神秘电话”能够改变的。对于两支争冠球队的“陪练”而言,浙江绿城和广药中一的球员似乎更需要坚定“不打假球”的信念,因为比赛结果和他们的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现在广药队主教练沈祥福已表态:“一定要打一场公平的比赛。”而浙江绿城俱乐部投资人宋卫平更是表示:“打申花从来不需要动员,输谁不能输申花。”但愿他们和他们的球员能说到做到。
媒体不要起哄
争冠战悬念丛生,对媒体来说也是一件好事,但有时热情过头,对各种消息不加甄别的话,一不小心就会变为“起哄”。
比如关于朱骏有意火线收购辽足的传闻,中国足协明文规定,俱乐部收购和退出都要经过1个月的公示期。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关于这件事的消息、分析、内幕依旧见诸报端,且很少有人提及关于“公示期”的规定。
为了让关心争冠战的球迷“解渴”,媒体确实有报道各种消息的责任,但同时也应担负起作为媒体的体现公信力的责任感。将各种关于场外不着边际的传闻用大版篇幅不断刊登,除了能暂时吸引一下读者眼球外,只会帮助这场中超收尾大战沦为一场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