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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鸟巢”商业化应保留公益性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14:40  新华网
新华社:“鸟巢”商业化应保留公益性



  作者:前卫 作者文集

  来自《法制日报》的报道称,自“十一”国庆长假鸟巢对外开放以来,每天到这座伟大建筑参观的中外游客络绎不绝。但开放一段时间以后,在游客中间,除了几乎一致的赞叹声音外,游客们也在普遍反映一个问题,就是票价太高。据了解,鸟巢的门票价格为50元,只有持有军残证的人士和低于1.2米的儿童可以免票,其余没有任何优惠措施。在鸟巢购票优惠大门面前,除了军残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鸟巢这座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体育场馆,在规划初期,考虑到投资额度大,赛后营运成本高等特点,就采用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借用一位北京奥组委专业人士的话说,就是“奥运‘鸟巢’要孵产业‘金蛋’”。

  于是,经历了公开招标、评估、评审、批准等环节后,最终确立了国家体育场项目法人合作方招标的中标人。目前,鸟巢的“业主”是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而北京中信联合体国家体育场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体运营公司)拥有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30年的国家体育场经营权,原代表北京市政府出资的北京市国资公司30年不参与分红,其在经营期满后将收回完好的体育场。

  按照以上说法,无疑“鸟巢”怎么收费,怎么定价,都是市场行为,百姓买不买账完全自愿,没来由有什么抱怨。转而一想,问题就出来了,“鸟巢”是为举办北京奥运会而建,而举办北京奥运会显然绝非商业行为。严格意义上讲,北京奥运会的圆满成功是全国各行各业齐心协力的结果,也是全国普通老百姓大力支持的结果。

  “鸟巢”作为北京奥运会的一处最具代表性的遗产,中国的普通百姓完全有理由有资格分享、体验这一伟大建筑所带来的激情与荣光的记忆。显然,以商业运作为理由把普通百姓,特别是更多数暂时无法承受高额票价的百姓拒之门外,不仅有悖于奥林匹克精神广泛传播的理念,更是忽略了奥林匹克遗产最大功能——即它的教育属性。“鸟巢”作为承办奥运会后所遗留的标志性场馆,首先应当作为奥林匹克教育的最佳载体向最广大的民众传播奥林匹克精神、普及奥林匹克运动,其次才是后续利用与商业开发。

  单纯以投资与运营、商业与市场这样的简单逻辑和内在联系对“鸟巢”进行经营,至少在感情上拉远了民众与奥运的距离,远离了人文奥运理念。因此,无论是法人方也好,运营方也罢,乃至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对“鸟巢”的特殊性、标志性,以及历史地位有客观地认识和准确地把握。在商业性开发的过程中,必须兼顾公益性,尽可能多出台合情合理的举措,惠及于民,反哺于民,让那些为举办了一届“无比伦比”而骄傲自豪的中国普通民众不要因为“后奥运时代”的高票价、冷门槛而伤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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