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心
有一个叫于芬的女人不信邪,她目前正在积极准备申诉材料,准备走司法程序。大伙都挺佩服她,毕竟这个年代敢于说真话、爆猛料的人已经不多了。但大伙更同情她,因为“民告官”从来都没有人能赢,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广东凤铝状告中国篮协,武汉要告中国足协事件,最后的结果是这两个具有双重身份的部门,照样还是“不倒翁”。
在中国体坛,受了委屈无处申诉,这是一件挺郁闷的事情,更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喊冤的这帮人中,有人硬是想不明白,作为中国体育“家长”的体育总局为什么不能出面主持公道。其实换个角度想,事情并不复杂。打个比喻,体育总局就像是一个大男人,其分支机构(各协会部门)就像他的儿子,其手下管理着或大或小的一群人(运动员、俱乐部)。试想一下,向老子告发儿子的罪状,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
或许,有些人根本不想挑战某人或某个部门的权威,但在相关领导看来,你们这样做是在破坏中国体育的潜规则,这绝对是不允许发生的事情。
为何法院不肯受理类似的案件呢?法律界权威人士这样解释,法院难以受理这类官司,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协会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一个民间组织,而另一方面又是总局下面的一个分支机构,具有行政功能,这种双重身份就导致了在法律适用上的问题。
按此理解,行业协会似乎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如果那样的话这些行业协会岂不是越来越像一个“江湖”,而且是法律不能介入的“江湖”。如此下去,这块法律“盲区”不仅可能危及“民”自身的权益,甚至会使“官”因缺失制约而走向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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