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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酒精有毒--评王皓醉酒事件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0月12日10:20  城市快报

  听说王皓酒后打人,第一反应就联想到三国时期的黑大个子张三爷,酒是个奇怪的东西,他能让猛张飞酒后鞭挞士卒,也能让翼德兄妙计收严颜。但这两件事都说明了一个道理:酒能误事(真误事也好,让别人以为会误事也好),酒能乱德。用句现在时尚流行的话来讲:酒精有毒。

  酒精让王皓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逻辑错误。据说这位世界冠军说了句:“我就是著名的王皓,我是世界冠军,打你能怎么着?”世界冠军和打人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因果联系,几百年前就有那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难道王皓真把世界冠军同所谓的“特权阶级”这样的字眼等同起来,认为世界冠军打人之后有民事豁免权?一个酒醉之人有这样的逻辑不足为奇,奇怪的是很多媒体在此后犯了一个同王皓一样可笑的低级逻辑错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逻辑?这个逻辑可以形象地概括为一句话:“你是王皓,你是世界冠军,所以你打人之后要怎么怎么样。”其实这样打架的事大家早就见怪不怪,晚上去街边的大小酒吧门口转上一圈,保证你能碰上两三起类似事件。王皓是世界冠军,他应该严于律己,他应该知道他平时的行为代表的不单是自己。但这需要“自律”,而不是“他律”,即便是“他律”也不用我们来口诛笔伐,自有执法机构像对待普通公民一样对他的行为做出处罚。

  从“自律”和“他律”的问题上可以谈谈现在“火得乱七八糟”的中国足球,之所以认为王皓需要“自律”,那是因为我们相信王皓醒醒酒,还是个好人。中国足球就不同了,“自律”肯定不能解决问题,即便是“他律”,还会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更别说“自律”了。比起王皓醉酒打人,中国足球绝对属于那种酒精中毒的重度患者。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律”为什么也不能药到病除?问题就出在这个“律”上,说白了就是大家常说的“制度”,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王皓因为打人被拘留15天,而过两天王励勤在同一地点打了同一个人的同一个部位,居然拘留了88天!这哪说理去?这就是“律”的问题。就像中超赛场上大家没事就喜欢把裁判拿出来说道说道一样,这次真的应该来谈谈“裁判”的问题了!文/周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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