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杜旻
在吴金贵下课的问题上,媒体不解,球迷不满,但朱骏毕竟有权这么做。媒体、球迷,需要调适的仅仅是一个心理落差:申花,到底是上海的申花,还是朱骏一个人的申花?如果朱骏一个人说了算,他想换帅,是他的权利。就像媒体不报道申花,球迷不看申花,也是媒体、球迷的权利。
但在李玮峰转会的问题上,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朱骏是否真的有权这么做?我们所有人都必须直面两个问题:俱乐部老板是否有权逼球员退役、造成事实上球员失去劳动权利?是否有权拖欠球员的工资奖金?
朱竣的回答是“可以”,但足协的回答呢?法律的回答呢?
关于第一个问题,李玮峰作为一个当打球员,作为中国国家队的队长,他长期没有理由的得不到上场机会,损害的不仅仅是俱乐部的利益,更是中国足球的利益。你不用他,又用标高价的方式阻止他转会,球员就成了事实上的“奴隶”,终生任你摆布,理论上只要朱骏开心,申花球员就很难有继续踢球的权利。而球员和普通人的最大区别是,踢球几乎是他们唯一的生存方式。
关于第二个问题,本来很简单,法制社会,签了工作合同,按合同办事,但中国足球没那么简单。球员不敢违反合同,老板却可以违反合同,因为球员是老板的“奴隶”,老板掌握着球员的劳动权利,球员不敢和老板打官司。合同的甲乙双方,处于不平等的状态。
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权利,公民有劳动的自由,更有按劳、按合同取酬的权利。如果说朱骏在钻中国足球制度漏洞的话,板子首先就要敲在足协上,而不是朱骏上。足协的转会制度造成了球员是奴隶、老板可以为所欲为。
请足协有所作为,有所回答,救救李玮峰,救救中国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