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中超俱乐部“店大欺客”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5月02日10:47  深圳商报

  舒桂林

  “谁要是敢跟俱乐部提条件,耍大牌,那就请他走人!”长沙金德俱乐部负责人杀气腾腾地说,话音刚落,国奥小将刘建业即遭封杀,被勒令离队反省。此前,金德头号球星陈涛已遭封杀,到现在也没个着落。事实上,金德向来有玩封杀的传统,从球员到教练,陈波、杜萍、张晓鸥、李毅男、张烈……屈指算来,被封杀者前后不下20人。

  往事且不提,今年以来陈涛、刘建业连遭封杀,原因是“耍大牌”,说白了就是跟俱乐部讨价还价,争取待遇。对此,金德俱乐部并不否认。从法律上讲,球员与俱乐部属劳资关系,双方就工资问题讨价还价,应受法律保护,金德动辄封杀球员,着实有店大压客之嫌——俱乐部掌握球员的生杀大权,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球员敢提要求如同找死,封杀、下放、开除,哪一种处罚都吃不消。

  治理一支球队,本应胡萝卜和大棒并举,恩威并施。金德俱乐部光挥舞大棒却不扔胡萝卜,实在让人吃惊。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老板认准了球员找不着下家,只能屈从。问题是,主力球员一个个都被封杀,替补球员肯定兔死狐悲,这球还怎么踢?如果封杀真的有用,联赛踢了五轮,金德也不至于五轮不胜——球队不赢球即整风,封杀球员,封杀教练,结果越整越“疯”,刹不住车,形成恶性循环。

  必须承认,中超联赛的大环境很恶劣,职业经理人也不容易,一方面替董事会打工,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一方面又要以高薪为诱饵留住球员,争取佳绩。钱就这么多,到处都要用,如何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的确是左右为难,可无论如何,也不能用封杀的办法来对付球员,且不说是否违反相关法律,光是从企业文化角度而言,这就形同饮鸩止渴。

  在中国联赛一直没有建立球员工会,球员无法同俱乐部平等对话的情况下,作为监管者的足协不能对俱乐部的胡作非为不闻不问。要是俱乐部一家独大无人敢管,球员岂非注定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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