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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体育日报》杨健:赵志鹏案启示录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09:15 东方体育日报
本报评论员 杨健 赵志鹏一审获刑7个月。 消息一经披露,让人百感交集。毕竟,被告烙着“中超出品”的印记,置喙一评,难免有些投鼠忌器。可转念一想,入乡理当随俗、更应循法,在新加坡犯了事,受当地法律的制裁,天经地义。况且,赵案事实充分、证据确凿,被告当庭认罪,没什么讨价还价的。 而作为个案,赵志鹏获刑,对赵志鹏的“原产地”——中超,也不乏启迪。 从赵志鹏等七名涉案球员被捕到庭审,整个诉讼过程在短短数月内完成。就此,人们对以“严刑峻法”著称于世的新加坡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同时,人们更领教了新加坡联赛管理者“治赌打假”的决心和手腕,那就是司法介入,并且是不打折扣的介入。 实事求是,赵志鹏并非唯一一个因假球而遭新加坡法律查处的球员,也并非只有新加坡一个国家对涉赌球员动用了法律武器。可见“治赌打假”是各国联赛所要面对的普遍性课题,既然是普遍性,显然赵志鹏获刑也并不表明新加坡法律对中超球员的“另眼相看”。 论及“另眼”,作为管理者的足协,对治下的中超倒颇几分“护犊之心、关爱之举”。 赵志鹏如今在新加坡联赛“假打”了,那么他当年在中超时是否“真打”呢?进而言之,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各国联赛都探出了假球的浑潭,那么中超是否一汪清池呢? 前一个问题有待稽查,后一个问题已有备案。 甲B五鼠、渝沈疑云、输球保级、离奇比分、盘口水位等等等等,见诸报端,陈于足协掌事者的办公桌,昭显了中超的荒谬。更荒谬的是,针对上述种种,舆论界多次吁请司法介入,执法部门也做好了相关准备,但一切努力却因足协自定义的“消息比赛”而一笔勾销。 依法治球,是国际足坛的共识,不过此等共识到了言必称“与国际接轨”的中国足球圈,却成了特例。多年治理的“成果”,区区一个龚建平案,让人咀嚼良久,大有空前绝后的味道。 莫非中超众生真的如此清白?答案自在人心。只是,一个足球环境清白与否,最终要靠法律的试纸来检验。 新加坡联赛动了真格,前中超球员赵志鹏被绳之以法,中超是有所触动,还是在无动于衷中做一个独善其身的鸳梦?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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