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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他山之石 招募雇佣军日韩早有先例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9:27  长江商报

  招募“雇佣军” 日韩早有先例

  在去年4月的一次国字号教练研讨会上,就有人提出效仿日本等国家队引进外籍球员的方式,让一些在中超联赛中表现出色的外援加入中国国籍,以代表中国队征战2010年世界杯预选赛。

  事实上这一提议不过是“春风吹又生”,早在2001年,有消息称中国足协有意让当时风头正劲的陕西国力队的领军人物马科斯加入中国国籍参加即将到来的世界杯预选赛,不过最后这件事又不了了之。

  在国际足坛,邀请外籍球员加入本国国籍以参加国家队的比赛已属常见。以我们的亚洲邻国为例,

日本队近几年大量引进高质量外援外教,并追求快速简练打法,这使他们很快便把持了亚洲足球的领先地位。1992年,日本队拥有拉莫斯这名核心外籍球员,在荷兰籍主帅奥夫特的调教下,有史以来第一次夺得了亚洲杯冠军。此后,效力于日本J联赛的巴西球员三都主、小笠原满男均加入了日本国籍,并代表日本国家队参加了众多国际大赛。而更早些时候,日本国家队还引进了吉村太志郎(1970年)、那城乔治(1985年)、洛佩斯瓦格那(1997年)等多名巴西外援。

  2000年,韩国国家队也效仿日本模式,引进了首位外援,效力于全南队的后卫巴西人马歇尔·路易斯·弗兰科成为韩国第一位在居住不满5年的情况下加入韩国国籍的外籍球员。而西亚海湾国家近几年更是涌进了大量外国“雇佣军”。

  按照国际足联的有关规定,一名球员只有加入某国国籍后两年,才能代表该国国字号球队比赛,而且这名球员过去从未代表其他国家的各级国家队参加过任何国际正式比赛。而根据中国国籍法,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居住达8年以上,而且必须放弃原来国籍。引进一名外籍球员涉及到许多手续,要得到外交部门,甚至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批准。所以

中国队要招募外援具有一定建设性意义,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不小。

  本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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