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鹏飞:劫富济贫--中国篮协“无疆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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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20:07 新浪体育 | |||||||||
新浪体育讯 中国篮球终于能“正规化”进行商业操作了。篮协日前推出了《中国国家篮球队运动员商业权利管理办法》和《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运动员商业权利管理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虽然没有确定具体的施行日期,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中国篮协要对运动员和球队的商业运作进行全面规范。 这是好事!中国篮球职业联赛进行了这么多年,大大小小的明星出了不少,最鼎盛
笔者注意到篮协的规定中不断出现这样的字眼:“全球范围内”和“任何形式”以及“独家所有”,甚至出现了“运动员应真诚予以配合”的字眼。看来篮协在“商业权利”的划分上,真正做到了“武装到牙齿”的地步。 权利界限非常明显,在商业化并不怎么发达的中国篮球职业联赛,这种规定无疑是必须的,这有可能是真正商业正规化的一个开始。 在赞扬声里,笔者还想提醒各方面注意了。中国篮球包括男篮女篮的市场到底有多大?这是一个“秘密”,但事实不容人回避,那就是篮球市场包括CBA和WCBA的市场还没有达到NBA甚至是WNBA的地步,除了姚明,能有较大商业价值的也就是国家队那几个球星,现任国家队队员是12个,加上大大小小的“前国手”,能有较高商业价值的球星屈指可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两个《商业权利管理办法》着重规范的还是国家队队员的商业行为。我们不知道姚明大巴等人的商业合同到底有多少,但肯定的,这个管理办法让这些球星的商业行为划归在篮协手中,即使在境外的那些人,也应该是在“全球范围”之内。 除了这些人之外,其他人到底有多少个人商业价值?相信篮协很清楚。 除了球星个人,再就是俱乐部和球队。毋庸讳言,即使商业化较高的CBA,15家俱乐部中真正职业化的也不是太多,很多俱乐部是商家赞助,然后是自己或者他人冠名。当篮协把冠名权也收上去之后,商家投资俱乐部的最重要的宣传“窗口”——冠名也随之被收上去,同时篮协几乎买断和拿走了绝大多数的商业经营权力,甚至是三名球员参加的商业推广活动。 这就意味着,各家俱乐部想给自己的球队冠名都要向篮协“购买”,为数不多的商业活动都有可能看作是“走穴”,像以前那样大张声势传出去的话,俱乐部将受到惩罚。 “这样也许更好”,有些人和俱乐部如此表示。认为“很好”或者举双手赞成的,笔者认为肯定是那些商业活动极少的俱乐部和队员,篮协把这些经营权利统一收上去之后,他们很有可能由此分得一杯羹,得到一部分收益,这总比一年到头除了投入没有几个产出的日子好过多了。 但是,对于那些商业化成都比较高的俱乐部或人气较高的球员呢?这一纸规定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或许,对他们来说,这一纸活动让他们所有的商业活动都要受篮协的掌控——对俱乐部来说,自己几乎所有的商业权利都被“统一”到篮协手里意味着自己没有了多少主动性;对于那些人气如天的球星来说,自己的眼睫毛都不能随便处置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规定有点“劫富济贫”,但无疑它对那些中小俱乐部和默默无闻的球员来说,它是一个利好消息。这种情形在NBA中也存在,在英超等欧洲联赛中,也同样存在如此的情况。 但是,篮协“无疆界”的规定是否又造成了新的不公?而且,当所有的俱乐部把一年的丰收希望全寄托在篮协身上的时候,我们也想大声问一下: 你每年挣了多少钱?打算分给这些俱乐部和人多少?(白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