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路:国奥重大责任事故 拿出引咎辞职的胆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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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0:01 体坛周报 | |||||||||
中国国奥的一切终于结束。事实上一切早已结束。只是因为抱着一丝残存的幻想,只是因为“比赛还没有结束”的搪塞,有人一直竭力回避着许多严肃话题,跌跌撞撞至今。现在,过去一个多月时间里,曾经暂缓涉及或者说是不愿面对的问题,终于必须摆到桌面上来。首当其冲的就是“谁该为失败负责又应该怎样负责”的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此番中国国奥冲击奥运会的惨败,是一次不折不扣的“重大责任事
中国国奥没有展现出可以展现的正常水准,没有取得可以取得的最好成绩;中国足球的整体形象蒙受了严重的损害,中国球迷真挚的情感遭受了莫大的挫伤,中国职业足球的市场也承受了巨大的冲击……上述所有恶劣的影响和后果的出现,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难道不应该站出来还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吗?! “引咎辞职”的话题已经不可避免。可以参照的情形是:近期,仅仅几天之内,中国政坛爆发了一场“引咎辞职”浪潮——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张文以及吉林市市长刚占标,三起相关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三名官员,先后宣布引咎辞职,一时震动了社会各界。 “引咎辞职机制”,正在我们社会生活中酝酿形成,浮出水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对引咎辞职制度通过立法予以法定化。揆其本意,盖缘于“引咎辞职”本质上是官员或责任当事人的一种道德义务,即其作为公众人物相比于一般人要承担更多的泛道德义务中的一种。 中国足球许多年以来一直无法实现质的飞跃,失败后每一次的反思往往是上一次反思的完全复制。反思技术、反思战术、反思风格、反思打法以及反思“黑色三分钟”或者“270分钟不射”等等,这些都是必要的甚至是重要的。但我以为对于中国足球而言,最为根本的一项反思却始终处在一个点到为止的层面上,那就是关于“人”的反思:人的能力结合人的理念、人的原则、人的境界。 在我们的社会里,有一些占据集体事业中的某个位置,肩负某种公共责任和使命的人,他们的作为既是属于个人奋斗的范畴,同时也与集体利益息息相关。比如:中国足球的领导者以及国字号的主教练们。不是说每一个人的奋斗都会成功,失败至少对于一个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但如果一个人的失败所造成的连锁反应还有一项事业的失败、倒退乃至坍塌的时候,这是不是一种集体利益近乎无谓与可悲的牺牲呢? 引咎辞职是天经地义,但中国足球长期以来所能推崇的是“坚持到底就是胜利”:一种似乎高尚而执著的“信仰”,直到最后的结果演绎成为“坚持就是失败”,然后说上几句真心致歉的话语,留下几行无比懊悔的眼泪拂袖而去。那么,集体事业的损失呢?又怎能就此轻易地一笔带过呢? 由此看来,中国足球领导和执行者在缺乏足够专业水准和管理能力的同时,是否还缺乏足够而且基础的“道德义务”呢? 引咎辞职当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事故不断,长期低迷的中国足球不会因为相关人的辞职而迅速洗心革面,但即便如此,在一次一次惨败之后,中国足球迫切需要更多的引咎辞职,目的在于:逐渐树立起一种真正的为事业负责的态度! 但我们同时需要强调一点:引咎辞职不应该是一种“可贵的高风亮节”,而是官员们应当具备的一种“基本的职业素质”。 现在,就看那些当事人有没有胆识跨出“引咎辞职”这一步,在更高层对他们明确追究责任或含糊轮换岗位之前! ?此文为作者个人观点。? (董路) 《体坛周报》网站3月1日全面改版,请登陆体坛网www.titansports.cn |